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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这是一株玫瑰,它总会开花的。

If this is one rose,its general meeting blossoms.

——歌德

古语有曰:“此言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非天之私厚薄也。”

扪心自问,有时法律与亲情真是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关系,个案的取舍,又会引发宽恕与妥协之争,怎不煞费苦心呐?

13年前,南粤香山的9月依然酷暑难耐,秋的丝滑与清爽还需时日,人们用不同方式为生计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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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9月15日,一栋集体的宿舍楼里,弥漫着不知从何而来的恶臭,特别是8楼的离家住户被这股恶臭,熏得头重脚轻,怨声载道。

房东更是气不到一处来,他亲自出马,决心找出臭味的源头。凭借敏锐的嗅觉,她停在了803室门口,里面静得出奇,肯定有猫腻!透过窗户,隐约看到卫生间里有鲜红的印渍,一种不祥的预感油然而生。

房东忙不迭地拿备用钥匙,推开803入户门的瞬间,被眼前的一幕吓得魂不附体!

只见得,屋内凌乱不堪,血迹四溅,恶臭的浓烈,熏到人差点窒息。一个头发蓬乱的少女,披着一条带血的被子,几乎不着一丝地傻坐在那里。

天呐,发生了什么?是谁如此残忍呢?

说时迟那时快,当地警方接到房东报警求助,刑侦人员及法医等火速来到803室。当即封锁案发现场,马不停蹄地搜索、勘察、固定证据。

公开资料显示,案发现场搜出数十块,用黑色袋子装裹的遗骸,还有被烹煮过的晾在厨房里。并找到数种作案工具,分别为菜刀9把,有些已卷刃;刀片2把;锤子1把等。

经法医尸检表明:死者2名,一男一女,均为成年人,死后遗体遭受肢解和烹煮,由于案发后数日才发现,遗体已高度腐烂变臭。直接死亡原因为:机械性窒息!

经深入调查确定:死者为该女孩的父亲和母亲,案发前803室的门窗锁均未有被人为破坏撬动的痕迹。

凶手是何人?一度让人迷惑不解,难不成是熟人和亲人作案不成?

司法实践中,每一个凶案的侦破都艰辛如苦,需要利用证据搜寻蛛丝马迹,找到与凶手的关联,最终将凶手绳之以法。

具体到本案,经过大量走访排查,刑侦人员将嫌犯的范围,锁定在与死者有共同生活交际的人中。死者的女儿,这位18岁的少女也包含在内。原因很简单,她是案发现场的唯一活口,唯一目击证人,且对父母的死表现得十分冷静,没有任何悲伤。她与凶手必定存在某种密切的关联。

走访排查结果显示,死者的亲人、同事、邻居等,均不具备作案动机,没有作案时间,于是统统被排出犯罪嫌疑人之列。

凭借刑侦经验的高度敏锐性,以及对现有证据的分析及逻辑推理,警方将这位18岁的高中实施逮捕,并突击审讯。她在反复挣扎后,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系她一人所为。

一个温文尔雅的少女,为何成为弑母烹尸的穷凶极恶之徒呢?是什么让她一失足成千古恨呢?我们不禁要再一次地发出灵魂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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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凶手,萍儿(化名),犯案时18岁,系高三女学生,她长相文静可爱,有着天庭饱满的面相,性格寡言懂事,平时学习努力,与父母一家三口租住在某集体宿舍803室。

履历显示,萍儿的祖籍河南某地,随父母迁居到南粤香山谋生,父亲原本是开大货车的,母亲也体面的工作,生活原本衣食无忧。

2007,父亲突患重病,花费了高额医药费,还瘫痪失去劳动能力,母亲无奈辞工照顾父亲,靠零工为生,让这个家庭遭受毁灭性打击,变得一贫如洗。

贫贱夫妻百事哀,自此以后,这个三口之家充满了争执争吵,满地鸡毛。

据萍儿的口供显示,2009年9月11,晚,萍儿正在苦读功课,可父母在一旁吵得鸡犬不宁,她劝说几次后,仍不可开胶。于是,生活的卑微,高三学业的压力,父母的喋喋不休,让她开始抓狂,心魔迸发而出。突然发难,将母亲扑倒,用塑料袋闷死,她的父亲也难逃厄运。作案后她感觉父母解脱了,一度自杀却未果……

最终,这位18岁的高中少女,因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手段残忍,受到法律的审判,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们知道刑法理论中,死刑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前者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后者仅限于死刑立即执行。

于是,有人会疑问,这位弑母烹尸的女孩,作案手段如此之残忍,主观恶性如此之大,情节如此之恶劣,谁会危害如此之重,理应重判,为啥没有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呢?是法律的宽恕还是妥协呢?

资料显示,庭审过程中,死者的家属出具了谅解书,向法庭求情,希望给死者留一脉香火。可事实查明,这位女孩与死者没有血缘关系,她是被收养的。

从犯罪心理学角度,女孩属于压抑性外力诱发的激情泄愤型心理罪犯,犯罪动机具有典型的稚嫩倾向。所以,呼吁高中教育阶段,设立系统的心理学课程,才能让孩子们有一个健康阳光的心理,以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概率。

至于该案的判决,并非妥协,而是彰显法律宽恕的一面,毕竟宽恕比酷刑更具感化力。在追求正义的路上,我们每个人都不能独善其身,每个人应做勇敢的骑士,心向往之,亲力行之。各位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