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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7月以来

东莞交警对于电动车违法行驶的行为

加大了截查的力度

在东莞驾驶电动自行车

一定要登记上牌上路

还要戴好头盔、行驶在非机动车道上

否则将面临被查处罚款!

但最近,街坊们对于电动车违法

也提出了不少问题:

电动车交通违法怎么处理?

要去哪里缴纳罚款?

可以线上缴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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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些问题

官方都一一给出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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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法后

可选择线上、线下

或通过交管12123缴纳罚款

01

线上渠道

01

02

在对话框发送“电动车”

即可进入相关通道

03

点击“自助缴费”

04

点击“我要缴费”

05

阅读条例并“勾选”,再按需选择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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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线下渠道

本人到简易处罚决定书上

写明的银行缴纳罚款

03

“交管12123”手机APP渠道

扫描简易处罚决定书上的二维码

缴纳罚款

当然,比起以上这些

更重要的是

大家骑乘电动自行车时

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

确保自身出行安全

以下这些行为,将被处罚!

《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一、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二、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如果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以“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三、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以驾驶人或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进行处罚,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四、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五、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六、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七、驶入高速公路

违反规定驶入高速公路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八、醉酒后驾驶

醉酒后驾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九、超速行驶

超速行驶的,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扩散提醒更多人

驾驶电动车

也有注意遵守交通规则!

源:东莞交警,东莞阳光网,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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