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力军政治团伙”“五虎”被判刑

9月22日,“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傅政华、王立科分别被一审宣判:

死缓,且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这种刑罚并不多见。2015年修订刑法后,2016年10月9日,云南前省委书记白恩培成为首个获此刑罚的正部级落马高官。之后还有陕西省委前书记赵正永、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邢云等人,还包括2022年6月9日被判死缓的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前总经理云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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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孙力军案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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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傅政华、王立科宣判的前一天,“孙力军政治团伙”的另外三名成员邓恢林、龚道安、刘新云,也被一审宣判:

邓恢林获刑15年、龚道安被判无期、刘新云获刑14年。

从时间上看,这3人敛财均超过20年。

今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推出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中披露,公安部原党委委员、副部长孙力军的政治团伙成员有:

上海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龚道安;

重庆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邓恢林;

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立科;

山西省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

司法部原部长傅政华。

中纪委网站曾点名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报道称,为了实现个人的政治目的,孙力军与傅政华、王立科、龚道安、邓恢林、刘新云等人“形成利益集团”,沆瀣一气,大搞权权、权钱、权色交易。

此外,9月1日被双开的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也是孙力军团伙的一员

通报称,他政治上彻底蜕变,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大搞政治利益交换,投机攀附、操弄权术。

傅政华:团伙中首个有“重大立功表现”者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傅政华受贿、徇私枉法一案,对被告人傅政华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傅政华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从法院披露的信息来看,傅政华涉嫌两罪——受贿罪和徇私枉法罪

几个细节值得一提。

其一,傅政华受贿的数额过亿,敛财时间节点从2005年到2021年。孙力军政治团伙中,3人敛财过亿,傅政华是首个获刑者。

2005年至2021年,被告人傅政华利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北京市委常委,公安部副部长,中央政法委员会委员,司法部部长及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案件处理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7亿余元

除了傅政华之外,孙力军政治团伙中,王立科、孙力军也被指敛财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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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17日,王立科案开庭,他涉嫌受贿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伪造身份证件罪,其中敛财数额为4.4亿。

2022年7月8日,孙力军案开庭,他涉嫌受贿罪、操纵证券市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敛财数额为6.46亿。

值得一提的是,王立科、孙力军也在吉林长春中院受审。

第二,傅政华还涉嫌徇私枉法罪。傅政华是十九大后,首个涉嫌徇私枉法罪的“老虎”。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傅政华在担任北京市公安局局长期间,对其弟弟付卫华涉嫌严重犯罪问题线索隐瞒不报,不依法处置,致付卫华长期未被追诉。

第三,傅政华“有重大立功表现”。

法院提到,鉴于傅政华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尚能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提供其他重大案件线索经查证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这一细节,也是首次披露。

王立科: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2022年9月22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江苏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立科受贿、行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伪造身份证件一案,对被告人王立科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以行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伪造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王立科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鉴于王立科主动到案,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积极退缴绝大部分违法所得,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王立科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王立科是十九大以来第一个落马的省级政法委书记,也是十九大以来首个主动投案的省级政法委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王立科1964年12月出生,今年57岁,长期在辽宁省任职,担任过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等,2013年3月,他跨省赴江苏,后成为江苏省公安厅厅长(至2017年卸任)。

2015年11月,王立科履新江苏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5年后主动投案。

“小海鲜”盒内装30万美元,王立科送9000多万攀附孙力军!

2022年1月15日晚8时,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一集《不负十四亿》,在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播出,引起热烈反响。

据纪录片介绍,王立科被提拔为辽宁省公安厅副厅长、大连市公安局局长后,在一次公务中,认识了当时在公安部担任办公厅副主任的孙力军。

王立科:“我认识他的时候应该是2008年的下半年,他到省厅考察,觉得他是公安部领导,很年轻。”在王立科眼中,孙力军岗位重要、上升空间很大,于是借各种机会拉近关系。

2011年,他在孙力军到辽宁出差期间,首次送上一张存有100万元的银行卡,孙力军毫不推辞就收下了,也意味着接纳了王立科。此后,王立科多次专程到北京等地“看望”孙力军,送上银行卡、美元、公司股份。

孙力军:他每年大概四五次来北京,每次都给我30万美金,放在一个小的海鲜盒里面。他每次来就说,我给你送点“小海鲜”,我就知道怎么回事儿了。

王立科历年送给孙力军的“小海鲜”,到案发时累计折合9000多万元,而孙力军也没有让他失望。

孙力军:他去了江苏当副省长、公安厅长,后来又当了江苏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这一路我都提供了帮助。我把他当作自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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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恢林:敛财从副处级开始

公开资料显示,邓恢林,1965年3月出生,今年57岁,湖北武汉人,1984年8月参加工作。

1981年,16岁的邓恢林进入湖北省武昌县师范学校学习,毕业后长期在湖北工作,曾任职于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经济委员会等单位。

2009年,邓恢林获任宜昌市副市长,次年跻身宜昌市委常委,兼任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自此进入政法系统。

2014年10月,邓恢林离开宜昌,升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并明确为正厅长级。仅仅8个月后,他职务再次变动,调往中央政法委工作。

2017年7月,邓恢林空降重庆,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等职,次年1月获任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

在重庆工作了近3年后,2020年6月14日,邓恢林被官宣落马。

2021年1月,邓恢林被“双开”。通报称,邓恢林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热衷政治投机,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搞迷信活动,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

最新通报揭示了邓恢林的贪腐之路,他从1999年春节前至2020年1月一直在敛财,职务上从担任湖北省乡镇企业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开始,一直到在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任上落马,前后共21年之久。

法院审理查明,邓恢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企业经营、特殊号段车牌办理、职务提拔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267万余元

法院认定,邓恢林具有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

邓恢林身上有两个重要标签。

一是,重庆市公安局局长。

在他之前连续两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何挺、王立军,均是任上被查。

二是,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邓恢林则是第一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龚道安:落马前还在收钱

龚道安是第二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龚道安,1964年11月生,今年58岁,湖南澧县人,1981年9月参加工作,在职大专,高级工程师。

和邓恢林一样,早年间,龚道安也在湖北工作,曾任湖北省公安厅刑侦总队重案侦查处处长,咸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等职。

2009年6月,龚道安在担任咸宁市公安局局长时,咸宁警方破获了一起涉案赌资约500亿元、涉赌人员数万人的赌博案,轰动一时。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为公安部督办案件。之后龚道安仕途迎来转折点,2010年11月,他直升入京出任公安部十二局副局长,两年后任局长。

2017年6月,龚道安“空降”上海,担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等职,次年1月获任上海市副市长。

落马前,龚道安超半月未见公开报道。

他最后一次公开露面是在2020年7月31日。据《解放日报》报道,当天国务院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龚道安参会。2020年8月18日,龚道安落马。

2021年2月10日,龚道安被“双开”。通报称,龚道安丧失政治原则,参与在党内搞团团伙伙,造成严重政治危害和恶劣政治影响。

据专题片《零容忍》披露,2010年,龚道安在全国地市公安局长培训班上,进入了孙力军视野,并成为孙力军“小圈子”成员。此后,他不仅自己为孙力军效命,还帮孙力军经营充实“小圈子”,向孙力军推荐了邓恢林(时任宜昌市公安局局长)。

最新通报显示,龚道安和邓恢林一样,敛财首站也是在湖北。

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下半年至2020年7月,龚道安从担任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开始,一直到担任上海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被查,前后21年间,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343万余元

换句话说,落马前一个月,龚道安还在收钱。

法院认为,龚道安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利用职权插手案件办理,依法应当从严惩处。遂对其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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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云:获刑14年

刘新云是第三个被宣判的“孙力军政治团伙成员”。

公开资料显示,刘新云,1962年9月生,今年60岁。

刘新云曾在山东省、公安部工作。2018年1月,履新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2021年4月落马,去年8月被“双开”。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21年,被告人刘新云利用担任山东省淄博市公安局副局长,菏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局长,公安部网络安全保卫局局长,山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子女入学、案件办理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333万余元

法院认为,刘新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受贿赃款已全部追缴,其滥用职权犯罪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