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相克的说法流传甚广,古人又称“食物相反”,其源头已经很难考证。但在少数古籍中确有记载。
“螃蟹与柿子不可同食”,这一说法最早出自元朝忽思慧撰写的《饮膳正要》(1320年),其中的“饮食相反”一节写着“柿梨不可与蟹同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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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将“食物相反”归结为中医的性味归经理论,这个说法有点对,但不完全准确。更合理的解释是,这是古人的“经验观测”,只是这种经验不靠谱。古人因为缺乏卫生观念,常因为食物不洁导致的中毒、食物过敏,或因个体身体机能或疾病影响产生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发生前正好吃了某两种食物,由于无法进行其它解释,就只能说是“食物相克”了。

螃蟹和柿子尽量不要一起食用,柿子味甘、性寒,螃蟹味咸、性寒,两者食物在性、味上有所冲突,同食过多可能会引起肠胃不适,柿子如果没熟透,其中所含有的鞣酸成分会和螃蟹中的蛋白质产生相互反应,形成较为难消化的物质,不利于肠胃健康。
针对“食物相克”的说法,当代进行了很多严谨的实验验证,比较知名的有南京大学郑集、哈尔滨医科大学和兰州大学的三项研究,分别选最常见的食物,试了14组、5组、5组食物,现场吃,最后的结果是一点事没有。
所以,生活中应该注意食品卫生,防范食物中毒,至于“食物相克”,当个笑话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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