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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在小王子日王室成员乘坐玻璃马车出游的时候,有人向马车伸出中指,这是一个侮辱性的手势。这可以吗?

自 2020 年以来,荷兰法律中不再存在“冒犯王室”一词。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可以不受惩罚地向国王大喊大叫,是吗?

前天,国王威廉亚历山大和王后马克西玛在乘坐玻璃马车出游,和在王宫阳台上向民众挥手致意的过程中,不得不忍受不少竖起的中指。王室对此无能为力,只能挥手示意,假装没有看到此情此景和听到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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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是,有好几次王室成员可能很清楚地听见,他们被称为“国家的叛徒”。

换个时候,这一切都可以打着冒犯王室和国王的名义来处理,但现在该法律已不存在。

2020 年 1 月 1 日,在荷兰,冒犯君主的条款在将近两个世纪后从法典中消失了。

在此之前,这样的行为是要被惩罚的,最高刑期为5年。

虽然没有新的法律取代,但仍然有一些东西。

一般的侮辱,特别是对在职公务人员的侮辱,这也包括在刑法中。荷兰刑法教授萨克尔斯(Henny Sackers)说:“这包括侮辱国王。”

说国王是“国家的叛徒”就相当于在街上无缘无故地斥责一个警察。虽然你目前不会因此入狱5年,但是会被罚款几百欧元。至少,如果说粗鲁地指责某个国家公务员是“叛徒”,可以视为一种侮辱,而不是简单地被称为“言论自由”就能够掩盖一切。

萨克尔斯认为,这也不是一定的,“这现象太新了,我还不能举出什么是对国王的侮辱,什么不是对国王的侮辱的例子。”

提出投诉才受理

但是有一个重要的条件,是以前没有的,公诉机关只能在被冒犯者提出投诉的情况下采取行动。

但是,国王这样做的机会可能不是很大。

尽管如此,沿途的警察肯定不会完全瘫痪。“街上的警察不可能随身携带司法条文。如果他们认为必须干预,例如因为有人扰乱公共秩序,他们可以这样做。然后他们可以带走这样的人,并起草一份正式的报告。只有到那时,公诉机关才能得出结论,是否能够没有当事人投诉的情况下进行起诉。”

在这种讨论中,国王的地位原则上与任何在位的公务员都是平等的,即使与普通公民也几乎没有任何区别。

在公共场合侮辱本身也是一种刑事犯罪,对公职人员以外的人也是如此。

萨克尔斯说:“如果我觉得被你冒犯了,我可以自由地向警方投诉。然后,公诉机关可以以缺乏公共利益为由,驳回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