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胡仁巴

在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医保部门如何做好各项医保服务工作?9月22日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一级巡视员韩成回答了记者提问。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对疫情防控的民生兜底功能,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

——落实预付医保资金。本轮疫情发生后,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向全区定点救治医疗机构预付资金3755万元,及时将新冠肺炎用药阿兹夫定片阳光挂网,并临时纳入医保结算,切实缓解医疗机构病患救治和疫情防控的资金垫付压力,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落实减征缓缴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助力企业纾困解难,确保中小微企业不因缴费政策影响参保人员正常医保待遇享受。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7个统筹地区(自治区本级、乌鲁木齐市、伊犁州、塔城地区、博州、昌吉州、克州)职工基本医保单位缴费率从9%降至7.5%,降费时间暂定为2022年3月至2023年2月。截至8月底,已累计减征医疗保险费13.12亿元,10.85万家单位(企业)受益。自2022年7月起,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确保缓缴期间参保人待遇应享尽享。截至8月31日,全区8.64万户中小微企业享受缓缴政策,缓缴金额3.51亿元。

——多措并举优化服务。推行“网上办”,医保经办服务实现“一网通”,异地就医备案等64项医保业务实现线上办理。8月1日至9月21日共结算拨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费用30.87亿元;为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10116人次;办理参保人员信息维护、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各类医保业务24.46万笔(次)。加强“便民办”,目前,全区提供门诊特殊慢性病服务药店达到465家,其中新增70家;14个地(州、市)均开通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等5个门诊特殊慢性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开通门诊特殊慢性病(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办理绿色通道,8月1日至9月21日,为2346名参保人员特事特办,及时办理门诊特殊慢性病待遇;实施“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切实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参保人员疫情期间用药需求;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向社会公布207部咨询服务电话,确保医保经办服务不间断、业务受理不停顿,共受理咨询服务电话17.07万人次。实行“延期办”,延长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业务有效期,2022年的手工(零星)报销医疗费用申报时间可顺延6个月,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可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再前往医疗保障局办事大厅办理手工(零星)报销业务,确保参保人员待遇享受。

韩成说,如有医保经办相关问题,全疆各地参保人员可通过“新疆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查询到疫情期间各地(州、市)的医保经办服务电话,进行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将会为大家作出及时、详细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