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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虞城县,镜头中即将被押往刑场的女子名叫张兵芳,她因犯绑架罪被判处死刑。她的胸前挂着“绑架犯张兵芳”的牌子,她看起来年龄很小,此时的她双目无神面无表情的看向前方。

张兵芳是某幼儿园的一名教师,2002年时她与男友朱红超贪得无厌,为了谋取钱财,绑架了她工作地方幼儿园园长的孩子,并打电话勒索20万元。

而在园长救子心切将钱交给后,她与男友还是将孩子杀死。简直是残忍至极狼狈为奸的二人,最终两人都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罪恶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