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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

以房养老,又叫“倒按揭”或“反向住房抵押贷款”,是一种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具体来说就是老年人把拥有独立产权的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每个月提供养老金,老人仍可以住在自己的房子里,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可以处置房产(有些保险产品在设计上仍可以由子女继承房产,在偿还相关保险金后可收回房子)。“以房养老保险”是舶来品,鉴于反向抵押保险是一个小众业务,因此有不少骗局陷阱需要警惕。

骗局一

以“以房养老”之名套取高额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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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骗局套着“以房养老”的名头,实际上跟国家推行的“以房养老”保险完全不是一回事。骗局形式就是一个中间人向老人承诺,抵押房子三个月就能获得每个月超过10%的高额利息,而且到期本息归还。老人一答应就会被拉去签各种公证文件,老人以为签署的是“以房养老”项目合同,实际上是自己以房屋作抵押向另一位被称为“银主”的角色借款的合同,还有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纳税甚至是收取放款等权利通通委托给“银主”处理的公证书。在三个月里,老人可能会收到几万或十几万元的利息,但手上没有任何一份公证书只有一张中间人写的没注明利息的借款合同,到了三个月后,“银主”就会以老人没还款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再通过委托将老人的房子以超低价转手给诈骗集团的另一个人,有一个老人价值700万元的房子只卖了1000元。很多老人就这样被扫地出门,房子没了钱也没了,被骗得倾家荡产。

骗局二

偷梁换柱,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某公司人员向老人推荐了一个养老项目,具体为由老人用其名下的房产办理抵押,某公司支付老人200万元的利息,且老人可以去某公司的养老院养老。合同期满后,房本也会返还,合同期内不影响老人在房产内继续居住。老人认为该项目不错,遂与某公司签订了养老合同,并在其居住的房屋上办理了抵押,收了200万元。后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老人,告知其因要变更抵押权人,需重新签订合同,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且对某公司过于信任,在没有看到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就签字了,后来才发现签订的是与某公司工作人员的房屋买卖合同。

骗局三

以小甜头设下大圈套非法集资

诈骗人先后成立某海公司、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某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租借人利用流量大的地方作为办公场所,雇佣业务员以组织老年人才艺比赛、旅游等多种活动吸引社会不特定公众参与。

在老人享受免费娱乐活动中,诈骗人通过多种形式敛财:以投资“养老项目”名义吸收资金,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老年公寓等项目名义,承诺高额回报,非法吸收公众资金;以销售“养老公寓”名义吸收资金;虚构投资养老院、果园、房地产等需要资金等事实,谎称可以支付或变相支付高额利息且保本付息,通过业务员用以上述公司名义与客户签订借款合同、养老床位认购协议、股权认购合同等方式骗取老人养老钱款。

编辑 | 蓬江发布编辑部

来源 | 江门住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