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早晨从北京赶来南京,准备代理受害幼儿参加明天早晨的开庭。刚刚,幼儿母亲说法官电话通知,该三甲医院作为起诉幼儿出院的原告再一次申请撤诉了,明天的开庭取消。原本法院决定不公开开庭,经幼儿父母坚决主张公开开庭,法官同意公开开庭。

这家三甲医院在年初我代理患方提出反诉撤销合同后,不久就撤诉了一次。这次起诉不能不公开开庭就再次撤诉。那患方反诉的部分怎么算呢?

看来,这起#医院误输奶粉液进幼儿血液##奶粉液输入静脉#医疗纠纷案件,在医方常年来强力主张的官司渠道(谎称为唯一“法律渠道”)上,医院“怂”得让人费解。中清律师这趟南京出差白跑了。#律师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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