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凌云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某诈骗罪一案,该案为凌云县人民法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来受理的首例涉养老诈骗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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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

2020年8月至2022年3月,被告人吴某某使用他人微信账号,冒充他人身份添加被害人向某某、卢某某、林某某、戴某某微信,通过虚构有一批“扶贫解冻款”要发放的事实获取被害人信任,再以需要缴纳手续费为由让被害人转账到吴某某持有的他人微信账号或者其提供的银行账户,共骗取上述4名老年被害人33.8609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吴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33.8609万元,犯罪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案件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程序规范、秩序良好。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当天,为更加直观地向老年人揭示养老诈骗的套路,切实增强老年群众的识骗防骗能力,凌云县人民法院邀请了30名老年群众参加旁听庭审,使法庭成为生动、鲜活的反诈普法课堂,干警再结合宣传资料上的典型案例进行面对面讲解,让老年群众深刻认识到了诈骗分子的手段和轻信各种返利套路的严重后果,心灵受到了强烈震撼,纷纷表示以后要擦亮眼睛,提高防范意识,牢记“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原则,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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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丨 凌云法院

编辑 丨 谷 林

审核 丨 林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