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8年,有一位80多岁的陆秀英独自一人在家中休息,就在这时候,女儿张志红来到了家中。这次女儿的前来并不是简单的看望母亲这么简单,而是要与自己的母亲商量一件大事。
女儿张志红与母亲闲聊中,突然提出了让母亲与自己居住的请求。张志红跟母亲说,这些年您在家中实在是太孤独了,要不就来我那居住吧,我来照顾你。母亲听后也是觉得自己的女儿太孝顺了,还有愿意把自己接到她那住。
可是张志红提出的与母亲一起居住的请求还有一个附加条件,张志红想要母亲将现在住的房子卖给自己,然后张志红给母亲37万,也就等于张志红出37万元买母亲的房子。要知道陆秀英现在居住的房子有50多平米,是两室一厅,虽然这个房子是一个老房子,最主要的是这个房子位于北京的二环内,一平米都在3万块钱以上,那女孩出37万就想要买走母亲50多平米的房子,未免也太低了。
但是老人家哪知道自己的房子多值钱,只是一心对女儿看望自己,并说出的抚养自己的一番话而感动。陆秀英想着自己也有37万,以后的日子也不愁,所以也没多想,并同意了女儿张志红的请求。
陆秀英听后很开心,回家后马上就开始安排了过户用的各种东西,几天后就办理了过户的手续。过了几天之后,陆秀英的儿子张斌来到了母亲的家中,想要看看母亲,在与母亲闲聊中得知母亲竟然把房子卖给了陆秀英,而且还是以37万的价格卖给了陆秀英,张斌听后就觉得姐姐的做法实在是不妥,这么低的价格要在北京买一套房,还别说是二环的房子,就算是北京的最外环也不可能是这个价格。
张斌随即就告诉了母亲这样的消息,母亲本身还是不太相信的,而且是自己的女儿,便宜一点卖出去也就算了。张斌知道了姐姐的做法之后,回家后就立即找了评估单位评估了母亲的房子,评估单位看后表示,虽然这套房子有些年代了,但是地段很好,至少得有86万元。
得到评估价格的张斌心情是十分气愤,他觉得姐姐的做法实在是太不对了,怎么可以坑骗自己的母亲呢?张斌拿着评估结果来到了母亲的家中,告诉了母亲这件事,母亲知道后也是觉得非常不可思议,可是如今后悔也来不及了。
如今的房子已经是属于张志红的,因为张志红早已经把房子过户自己的名下了,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舒服,但是是自己的女儿也只能是吃哑巴亏。对于陆秀英来说,只要女儿日后对自己好一点,房子便宜一点卖给女儿,这也没什么。
可是就当张斌和母亲陆秀英都准备好了张志红来兑现承诺,把母亲陆秀英接回家抚养的时候,张志红又做出了一些出乎所有人意料的事情。母亲陆秀英在家中等待着,却迟迟没有等来自己女儿的赡养,不但这样,女儿承诺的37万也是一点影子都没有。
陆秀英觉得不对劲,就叫来了自己的儿子张斌去姐姐那里问问是什么情况,张斌接到母亲的嘱托之后,带着怒气就来到了张志红的家中,张志红面对弟弟的到来感到很不幸,弟弟张斌进来就是劈头盖脸的骂了自己的姐姐,可是姐姐还是不以为然。
张志红表示,自己从来没有给过母亲什么抚养承诺,都是母亲一厢情愿想出来的,而且房子也是母亲自己愿意过户的,这简直就是仗着母亲对她的信任为所欲为。
张斌的气势不打一出来,回家告诉了姐姐的做法,陆秀英才感觉到了阵阵的心寒。张斌想出了解决这件事的办法,就是去法院告姐姐张志红。这一次,母亲并没有阻拦张斌的行为,反而是支持张斌的做法。
2009年的三月,法院针对张斌提起的诉讼,经过再三的研究之后,北京市东城区法院判决了张斌胜诉。就这样,张斌的起诉获得了胜利,法院宣判张志红必须在期限内将37万元钱给母亲陆秀英。
本来胜诉是一件令人开心的事情,可是过了多日后,陆秀英始终是开心不起来,因为眼看着约定的期限就要到了,女儿的37万还是没有交到陆秀英的手中,直到期限的最后一天,依旧是没有看见女儿给的任何钱。
陆秀英又找来了儿子张斌,张斌得知后又将姐姐张志红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可就在法院准备强制执行的时候,发现张志红名下的钱竟然一分钱都没有。对这个结果的张斌和母亲都觉得张志红实在是机关算尽,故意把财产转移走,让法院强制执行都不行。
既然张志红名下钱财都已经被转移走了,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房子也早就不在张志红的名下了。原来,在2008年,张志红刚从母亲那将自己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的时候,张志红就已经把房子卖给了张志红的女儿汤莉。
母亲陆秀英得知结果后也是感觉很痛心,她无法想象自己的女儿竟然变成了如今这番模,怎么可以这样诓骗自己的母亲,母亲常常以泪洗面,心里是十分不痛快。张斌看到自己的母亲这样立志,一定会帮母亲要回属于他自己房子。
就这样张斌又一次来到法院,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他要求法院撤销张志红和汤莉之间的房产交易。法院在接到这个诉讼之后,法院也是很快开庭,这次开庭陆秀英的房子能否成功要回呢?
在法庭中出席原告的是张斌和张斌的女儿张山,而另一所作为被告的张志红却没有来到现场,而作为第三方却坐着一个十分神秘的人,这个人坐在位置上的时候就头上戴着一顶鸭舌帽,然后还戴了一副墨镜,这样的形态显然是不适合出现在法庭上的。
可就在法官要求他摘下帽子和墨镜的时候,他向法官解释说自己身体不适,无法拆除眼镜和帽子,就这样开庭了。
经过了解得知,这个神秘人是张志红的女儿汤莉请的代理人,这个人名叫田景峰。钱景峰在开庭后就提出了几个观点,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经济纠葛是不能牵扯到第三人汤莉身上的,第二,第三方汤莉不认识原告,所以到底之间发生了什么事跟汤莉没有关系。
通过这两个问题得以看出,田景峰此次前来的目的就在于帮汤莉洗清与原告之间的纠葛,汤莉不应该牵扯到其中。那为什么田景峰要这样撇清关系呢?
在法律上只要能够证明汤莉与张志红之间的购房是合法的,汤莉也不知情,张志红有没有给陆秀英房款,那这套房子的所属权就应该是汤莉的,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田景峰会在法庭上极力的撇清关系的原因了。
那么像汤莉和张志红这样的关系,汤莉真的能够撇得清吗?张斌在法庭上听到田景峰的一番话之后,其实不打听出来,随即就回怼了田景峰,张斌说,汤莉作为张志红的女儿,母亲想要诓骗外婆的房产,自己怎么可能不知道?
并且张志红在得到房子的时候,出售的价格竟然只比原有的37万多了1万元,难道张志红傻到不知道自己这个房子能够值多少钱吗?这么低的价格又刚好卖给了自己的女儿,这怎么可能不令人怀疑?更何况,汤莉是否有真的把这个钱交给母亲,张志红还不得而知呢。
田景峰在法庭上一直没有说张志红与汤莉之间的母女关系,为的就是脱离嫌疑。可是既然张斌提出了汤莉与张志红之间的关系之后,法官又随即问了田景峰这件事情是否属实。
张景峰对于法官的提问表示,汤莉与张志红二人之间确实是存在着母亲之间的关系。就在这时,张斌的女儿又想到一个问题继续追问,既然汤莉买了张志红的房子,那为什么在查张志红名下财产的时候会一分钱都没有呢?不应该会有38万。
就在这个疑问抛出的时候,张斌又随即抛出了第二个问题,汤莉作为张斌的外甥女,张斌也十分知道在这个外甥女的情况呢?张斌表示,汤莉才是一个不久留学回来的学生,一个刚上完学的学生,哪来的38万买张志红的房子,所有张斌有理由怀疑汤莉根本就没有出这38万元,一定就是张志红故意将房产转移的一个借口。
针对张斌父女俩提出的疑问,田景峰也是毫不慌乱,直接回答了原告,说汤莉正是因为从外国回来,自己急需一套房子居住,而这个时候刚好发现母亲名下有这样一套房子,所以才央求母亲以38万的价格卖给了自己。再说了,如今的房价你怎么就能说38万是不合理的?什么样的房价是合理?什么样的房价是不合理?如果高价格是合理,那为什么还有打压房价的事情存在呢?
面对田景峰很明显是才强词夺理。对于张斌的疑问,汤莉不可能会有30几万,田景峰也做出了解释,说是因为汤莉到处向自己的朋友借钱才有的这30几万元。为了证明汤莉确实有出38万,田景峰还拿出了证据来证明,证明的东西就是发票和契税。
田景峰还拿出了两张银行的票据,一个是购房的发票,还有一个是转账的票据,从这些证据来看,这个田景峰的前来的确是做好了各种准备。所以在田景峰面对张斌父女二人提出的种种质疑都能够灵活的应变,可是既然做过的事情,又怎么会如此天衣无缝的找到各种说辞显然是不可能的。
就在田景峰以为已经一定要胜诉的时候,张斌又提出了一个疑问,在北京这样的一套房子至少也要80多万,可是陆秀英却以37万低价格卖给了自己的女儿张志红。可是张志红在自己的债务还没还清的时候,就将这套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女儿汤莉,在法律上这样的交易是可以撤销的,在法律上也被称为是债权人撤销权。
钱景峰听后也是傻眼了。为了解释这个事情,钱景峰说,因为汤莉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家人因为钱而起各种争端,所以汤莉买房的还有一层次的原因,就是希望自己从母亲张志红那买房的钱,能够给母亲张志红偿还他现在的债务。还记得田景峰之前一口咬定汤莉是完全不知道母亲欠下债务的,那现在汤莉怎么又会知道母亲欠债了呢?这很明显就是自相矛盾呢。
既然汤莉是在知道母亲还没有将买房的钱全部给外婆的条件下买房,那么汤莉就不能被称为是不知情者,也就等于法院是可以撤销张志红与汤莉的买卖合同。
最终,审判长宣判结果,由于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债务知晓权,被告的行为是明显的逃债行为,所以法院决定撤销被告与第三方之间的买卖合同,原告的诉求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张志红从陆秀英那买到的房子还是应该归还给陆秀英。
张志红算计来算计去,还是把房子归还了母亲。像陆秀英这样的行为我们感到愤慨,母亲已经80多岁,没有想到好好照顾自己的母亲,还坑骗自己的母亲,不知道身为女儿的张志红居心何忍,难道是忘记了母亲怎么含辛茹苦的将自己抚养长大的了吗?
作为子女的我们,就该给父母更多的关爱,回报父母养育之恩,只要是想要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获取钱财的,那一定都会迟早被遭到报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