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委网信办原副主任周朝东,男,汉族,1968年7月出生,辽宁盖州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法学学士。2022年9月,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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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资料显示,周朝东个人履历如下:

1987年09月至1990年08月,辽宁省警官专科学校侦察系政治侦察专业学习。

1990年08月至1993年03月,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办事员、科员。

1993年03月至1997年06月,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巡警大队第三巡逻组巡长、副大队长。

1997年06月至1997年12月,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巡警大队政治教导员。

1997年12月至1999年01月,营口市公安局鲅鱼圈分局巡警大队队长。

1999年01月至1999年07月,营口市开发区城市综合监察大队党支部书记、队长。

1999年07月至2001年04月,营口市开发区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1年04月至2004年04月,营口市公安局经保分局政委(副处级)。

2004年04月至2004年12月,营口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副处级)。

2004年12月至2009年04月,营口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正处级)(期间:2003年3月至2006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在职大学学习,获法学学士学位)。

2009年04月至2014年09月,营口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处级)。

2014年09月至2015年11月,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副总队长(正处级)。

2015年11月至2017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总队长(副厅级)。

2017年12月至2019年07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期间:2017年11月至2017年12月,辽宁省委党校第63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

2019年07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兼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2020年12月,辽宁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一级警务专员兼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2022年06月,被免职。

2022年9月21日,据辽宁省纪委监委消息:经辽宁省委批准,辽宁省纪委监委对省公安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委网信办原副主任周朝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周朝东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周朝东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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