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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至20日,省“利剑”行动第四督察组、市生态环境领域工作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组对新晃县“利剑”行动和2022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到新晃县扶罗镇、贡溪镇、凉伞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长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新晃县涌泉加油站、红星(新晃)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晃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等地进行现场督查指导。

督查组对新晃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本次督查情况进行反馈。督察组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大环保格局意识;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将生态环境保护“三观三必须”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夏季攻势”和“利剑”行动的相关要求,持续有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上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利剑”行动取得实效;要严格按照“夏季攻势”整改方案、整改期限、销号程序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向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