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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宿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决定任命:

张清荣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李正东为县财政局局长;

杨文龙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源为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杨文龙的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金星的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正东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张清荣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

张思旺为县人大常委会松兹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澎为县人大常委会龙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周学军的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罗保国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徐明龙的宿松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信息来源:宿松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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