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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发布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其中购房消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购房政策》)2022年9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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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我县从实际出发,完善房地产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县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正式印发了《崇义县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共二十六条,主要从加强市场预期引导、支持合理住房需求、优化土地供应运作、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加大财税政策力度、优化营商服务环境等6个方面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一方面鼓励房地产企业投资开发,另一方面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居民合理住房需求的购房政策主要是实施购房消费补贴(即契税补贴和购房补贴),具体如下:

1.凡在崇义县域范围内购买首套、二套(二手房和拆迁安置回购商品房除外)普通商品住宅(144㎡以下含144㎡)的给予100%契税补贴,超过144㎡以上的住宅给予50%契税补贴;

2.凡在崇义县域范围内购买新建非住宅的(包括商铺、写字楼、商业性质的公寓)给予50%契税补贴;

3.2021年5月31日以来,我县符合政策内生育三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元/㎡消费补贴;

4.凡户籍所在地在崇义农村,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按房屋建筑面积给予100元/㎡消费补贴。

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补”方式补贴,即:买受人需在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缴清契税再申请补贴(购房时间以网签备案时间为准,缴清契税时间以税收完税证明时间为准);购房消费补贴采取阶梯性申报奖补,即前500名享受政策补贴100%,500至700名享受政策补贴80%,701名以后购房的享受政策补贴60%;购房消费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万元,超过6万元的按6万元补贴。

-执行说明-

购房政策实施7个月,自2022年9月1日起执行,至2023年3月31日止。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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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买受人在开发企业售楼部领取《崇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申请表》并据实填写,经开发企业审核后由买受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其他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责任单位(买受人户籍所在公安局派出所/卫健委)进行审核;

第二步:买受人将申请表及其他资料(一式三份)递交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受理,县住建局审核后负责将买受人申报资料集中报县税务局审核、财政局审批(原则上1个月集中办理一次);

第三步:县财政局将审批通过后的买受人购房消费补贴拨付至买受人本人帐户。

-所需申请资料-

(一)《崇义县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已网签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和已备案的《赣州市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各1份);

(三)税收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五)买受人身份证和户口簿或政策内生育三孩凭证(复印件);

(六)买受人本人到账银行存折账号或银行卡账号(复印件);

(七)承诺书(原件3份)。

注明: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3份,并提供原件至县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现场复核。

-受理地点-

崇义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住建局38号窗口

联系电话:0797—382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