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13岁的小张与同学一起玩密室逃脱,小张在逃跑的时候被绊倒,磕伤了腿,医药费花了几十块钱。小张的父亲认为自己孩子只有13岁,要和商家谈责任问题。

据小张自己说,当时他们总共6位同学,来到这家沉浸式超级密室,玩的是店内恐怖级别最高的“红尘旅店”这个主题,每人的费用是169元。

小张说:他们6个人虽说是第一次玩,但都想玩恐怖一点的,就选了最恐怖的那种,工作人员劝过他们,但他们最后还是决定玩刺激一点的。

进入密室后,小张他们沿斜坡往下走,突然所有人被吓得往回跑,往回跑的途中,小张被绊倒,趴在了斜坡上,擦伤了膝盖。

后来小张去医院包扎处理了一下伤口,医药费花去几十元。小张的父亲发现后,问清了事由,决定找商家谈责任问题。

小张的父亲认为:商家应该赚的钱自己不反对,但这个钱赚得不应该,孩子毕竟只有13岁,就算签什么协议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商家的一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有未成年人来玩密室逃脱他们会让陪同的家长签一个协议,但当时小张等同学的家长不在。他们也是不建议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进入的。至于当时让小张他们为什么会进入密室,因为当班的是其他员工,自己也一时说不清。

工作人员拿出当时小张他们签的协议,上面确实规定了“未满16岁禁止进入游戏,否则后果自负”的条例,另外还规定了“为避免磕伤碰伤,游戏时请勿拉扯,否则后果自负”等。协议下是小张等六位同学的签字。

小张的父亲认为女儿只有13岁,还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他提出1000元的赔偿。

后来这家密室的店长出面,他表示自己的店不可能挨个筛选未成年人,做不到那么广泛的范围。但他们今后会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规范自己的行为。最终店长赔偿小张300元钱。
(来源:1818黄金眼)

有网友说:我的天,几十块钱而已,我小时候经常磕磕绊绊膝盖结痂,现在的孩子这么一点伤家长都要碰瓷吗?
有网友说:再晚点来伤口都好了, 我们小时候玩泥巴磕磕绊绊很正常……自己是家长也有责任 ,这有点矫情了。
也有网友说:按法律的话没办法,商家理亏。

还有网友说:不知怎么评价这个事,按道理说商家是理亏,但孩子父亲这么做也很让人无语。

在我看来,商家有错误的地方那是肯定的,小张的父亲维权的想法也可以有,但这样一点小伤就索要医药费带给孩子的是负面影响。他如果能以举报的形式投诉商家的不规范行为,那么给孩子的就是一种正面影响。

作为未成年人,许多营业性的娱乐场所是不适宜也是不允许进入的,有些商家允许或者说是默许未成年人进入,本身涉嫌违法,作为家长,确实有责任站出来指正。

1.哪些营业性的娱乐场所禁止未成年人进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的场所,如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
近年来,“剧本杀”、“密室逃脱”等沉浸式游戏又兴起,在《加强剧本娱乐营业场所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剧本娱乐营业场所所适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应该在显著位置提示,并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
根据此条通知,商家允许13岁的小张他们进入“红尘旅店”这个主题,已经违反了通知。

2.商家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该进入的场所和场景,该受到什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又规定: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而对允许,或默许未成年人进入场所的行为,可以给予罚款、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具体到这一家密室逃脱店家,在未明确小张等同学年龄的情况下,允许他们进入不适合他们年龄的剧本情景中,从而造成小张受伤,虽然伤势轻微,但违法的实质没有改变。

由此,小张的父亲要和商家谈责任问题,是依法维护《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必要之举。关键是他把重点用在了讨要医药费上,这就显得自己的动机只是为了钱,回避了真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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