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脱贫人口、当年退役军人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和申领条件

中小微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和当年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企业吸纳脱贫人口就业,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0人以上的企业,再按10人/1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社会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场电商等其他依法登记的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吸纳10人以上的,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注意:

①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享受。

②1名毕业生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证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期限

吸纳脱贫人口奖补政策执行到2025年12月31日;

吸纳毕业年度大学生和登记半年以上失业人员就业补贴政策执行到2024年12月31日;

吸纳当年退役军人就业补贴政策执行到2022年12月31日。

如何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第一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

第二步:人社部门审批公示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用人单位账户。

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企业或社会组织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许可证书,吸纳就业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花名册复印件,企业(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凭证材料。

来源:甘孜州人才交流和就业服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