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好文一半,给文章命题确实是作者伤脑筋的事情,本文更是如此。因为我不知道用怎样的词汇概括我复杂的情感,就借用“杂感”二字吧。

偶然看到莫言的散文集《感谢那条秋田狗》,翠绿的封面很精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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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中国作协主席铁凝的推荐:洋溢着浑厚、悲悯的人类情怀。受到国内外(大批)普通读者的喜爱。

但不知铁凝有没有读《读鲁迅杂感》,是什么样的强大的心理承受能力能说出“喜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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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文章的开头就火呲呲的。“那些德高望重的革命作家涂抹在我脸上的反革命油彩”是什么意思?看到文章的日期1997年就明白了。1996年,莫言的《丰乳肥臀》问世,并获“大家”文学大奖,获得了当时国内最高的文学奖奖金10万元,一时名声大噪,并引发了一场声势浩荡的大批判。有的老红军、老革命直指他是“反革命、性变态”(在《丰乳肥臀》修订本后记中也提到)。其结果是《丰乳肥臀》遭封禁,莫言被调离解放军总后勤。

但莫言用“脚上生了一个毒疮无法下地行走只能困顿在炕头上”作为读鲁迅作品选集的理由实在不妥。因为山东有句骂人的俗语:

你头顶生疮,脚底流脓——坏透了!

怕生出不好的联想呢。

莫言阅读鲁迅的第一篇作品是《狂人日记》。他大概记起狂人说的两个字“吃人”!由此勾起他的想象:

“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感受,模糊的一种恐惧感使我添了许多少年不应该有的绝望。恰好那个时代正是老百姓最饿肚子的时候,连树的皮都被剥光,关于人食人的传闻也有,初次听到有些惊心动魄,听过几次之后,就麻木不仁了。”

一个七八岁的孩子听说“人食人”居然麻木不仁了。莫言似乎不是在表现自己的心理强大,而是说听得多了,见怪不怪了?

这样的传闻你信吗?我不信。但莫言信,写得有鼻子有眼,惊悚恐怖。

不怕你不信,不仅“尸体”触目惊心,就连哑巴被抓,“绳子直煞进肉里去”,都活灵活现!

莫言解释因“读罢《狂人日记》,那些传闻,立即便栩栩如生,并且自然地成了连环的图画,在脑海里一一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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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倒是很懂狗的心思,狗也嫌家贫:离开穷家的狗以吃人尸活命。所以,吃狗肉也是间接吃人。

是什么情况,尸横遍野,多得疯狗吃不完?哑巴“从路边的横倒和荒野的饿殍身上剔一些精肉”混到狗肉里。真是好有想象力!

关于“狗吃人尸,人吃狗肉”的桥段也出现在《红高粱家族》里。

因给戴凤莲(我奶奶)出大殡,遭江小脚的胶高大队伏击,铁板会死的死,散的散,只剩下余占鳌(我爷爷)父子俩。由于死人太多,掩埋不了,引来了一大批野狗撕食。这也给父子俩带来了一冬的给养。他们每天打死一只吃死尸的狗吃,积攒了一百多张狗皮。

但又被胶高大队盯上了。他们偷走了余占鳌的狗皮,成了一个披着狗皮去打仗的胶高大队。

《红高粱家族》表现的是1938年的事情,莫言“七八岁”,是1962~1963年,难道野狗绵延不绝,谬种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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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想象力爆棚,能想象到当批判他的人看到这样的文字后的反应。

本人想象力差,也能想象得出莫言咬牙切齿,从牙缝里挤出的话:“但终究恶习难改,写着写着就写出了真话。”有打死也要说“真话”的勇气。

那么莫言的村子与周围村子真有大批人饿死?

莫言在香港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等大学的演讲时都说过他的家乡饿死人的事儿。在香港说,最多的一天饿死18人。但这些说辞被证实并不可信。

2021年7月,莫言的拥趸者农夫某言看不惯网友批评莫言,冒着酷暑亲自到莫言的村子平安村进行调查,意为莫言正名。离莫言家乡有20里地的网友“就是顺子”,得知了农夫笑言的行程后,与之相约,一同前往。他们采访了当年的村副书记、莫言的发小等人。得到的结果与农夫某言预期的结果不同,但他是可敬的“说实话”的人,于是发布了真实的情况。

山东是礼仪之邦,非常重视丧仪。像莫言说的村子里一天死几个人的情况在1942年的大饥荒与瘟疫爆发时确实发生过。我二舅那时8岁,不吃不喝,奄奄一息。把他已经放在干草(谷子秸秆)上。如果死了,就用干草卷起来埋葬。但半夜里二舅醒了,虽然活了,但留下后遗症:一只眼瞎了,一条腿瘸了,终身残疾。

看,那是赤贫的家庭还有埋葬孩子的干草裹尸。老妈说,那时天天有“上庙”(丧仪,上报土地庙)的。说明,虽然贫穷,丧仪不能少。

当然,莫言不会让你去调查的,这个故事的结尾漂亮。

一切照旧,不但挂狗头卖人肉的生意没了,连骈指(六指)也不见了。莫言是在表达当地领导“掩饰”工作做的好吗?本人觉得是莫言说书艺人的艺术性高。“刚才还是电闪雷鸣,忽然就风平浪静了。”到底有没有挂狗头卖人肉的事情,请你品,你细品。

《读鲁迅杂感》本人没看完,看完后再与大家一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