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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陆县人民政府关于打击重点地域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通告

平陆县人民政府

关于打击重点地域违法建设“小产权房”的

通 告

平政通字〔2022〕2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山西省农村建房“四办法一标准”,坚决遏制我县重点地域内“小产权房”违法建设突出问题,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平陆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坚决打击县城中心城区及张店镇行政区内新建、在建的“小产权房”,特发此通告。

一、整治时间

2022年9月15日至2022年12月25日

二、整治范围

县城中心城区(北至209国道以南,南至黄河沿岸以北,东至红旗沟以西,西至高速引线以东)及张店镇行政区。

三、整治重点

1、严厉打击2022年9月15日后新建“小产权房”;

2、分类处置在建“小产权房”;

3、严肃查处2022年9月15日后公职人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在县城中心城区违规租赁、购买、占用中心城区和张店镇辖区农村宅基地、耕地等建设(含新建和在建)宅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把严厉打击违法建设“小产权房”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对本辖区内违规占用耕地、违规买卖宅基地、违规建设“小产权房”进行一次大清底、大清查、大处置、大拆除、大复垦的“五大行动”。

(二)压实责任,严肃处理。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及时安排部署,加大处置力度,根据各自的职能及管辖范围将排查出的问题依法依规按程序进行查处。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以本人或借用他人名义在县城中心城区违规租赁、购买、占用农村宅基地、耕地等建设(含新建和在建)宅院的,要顶格处理,依法处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格监督,形成长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小产权房”惩防长效机制,构建全覆盖、网格化的“小产权房”防控和治理体系,倒逼形成不敢违法建设、不愿违法建设的格局。

监督举报热线:

纪委监委

0359-3522021

自然资源局

0359-3522113

农业农村局

0359-3522117

住建局

0359-5731333

圣人涧镇

0359-3522210

张店镇

0359-3962455

平陆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4日

来源:平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