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环境资源审判领域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工作。

昨天上午,博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院改革方案发布后的首个涉环境资源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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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 | 开庭啦~博罗法院落实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改革

(点击视频观看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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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慈,自2017年底开始,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博罗县龙溪街道龙梅洲地块擅自采矿挖沙,2019年经行政处罚及批评教育后,仍不改正。2020年,刘某慈聘请的挖掘机等机器在作业时被现场查获。2021年12月22日,刘某慈被博罗县公安局执行逮捕。经勘测,涉及非法开采面积5.14 亩,非法开采量 6360立方米,价值人民币 190 万。检察机关建议以非法采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为博罗法院改革方案发布后的首个涉环境资源类案件。

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子雄

“三合一”是指由环境资源审判庭统一审理环境资源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此次庭审的主要意义在于:确立由刑事审判庭负责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三合一”审判机制,有利于优化整合各类审判资源,促进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侵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相配套,逐步形成较为成熟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机制。由于环境资源纠纷产生的民事、行政、刑事法律责任具有高度复合性和关联性的特点,构建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可以让法官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责任予以通盘考量,有利于对内聚集审判资源,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刑事审判庭庭长周子雄

下来我们的工作主要是:一是要加强内部横向协作,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二是要完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司法与行政执法两法衔接,形成环境整治与司法威慑共同促进的工作机制。

来源:博罗法院

责编:马家驹

编辑:方巧瑜

审校:黄淑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