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有关工作的通告》的规定 ,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积极推行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制。预包装食品(含保健食品)经营许可由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改为备案管理,经营者不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只需在食品经营许可办事窗口,填写食品经营备案(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信息采集表即可完成备案,大幅度提高了办事效率,节约了群众的办事时间。

下一步,新绛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将严格按照“证照分离”改革要求,不断完善预包装食品经营“许可改备案”工作,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赵钰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