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费、停车费...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归谁?

根据明法典的明文规定:利用公共性收益产生的收入扣除成本后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但现实中,业主对于具体收入的金额等很难知晓,也很少有物业将这部分收益分发给业主,故而就成了一笔“糊涂账”。

除了收益问题,社区卫生、车位管理、物业费定价等都是常见的物业矛盾点,而业主与物业之间的“斗智斗勇”,也只有经历过的人才懂!

01

招商进场

春江阅业主成功更换物业

在刚过去的中秋假期,春江阅的业主们成功更换了招商物业,新物业列队进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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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更换物业是业委会和全体业主共同努力下,经过公开招标,后投票选择了招商。

在提升服务的同时,资费也有相应降低。对此,不少网友发来贺电,表示恭喜。

02

判了

物业公司返还业主137万

除了春江阅,万濠星城的业主们最近心情应该也不错,崇川法院审结了与物业公司的诉讼案件。

2012年9月至2021年2月期间,远洋亿家物业公司一直为南通万濠星城提供服务,在服务合同到期前,物业公司将多种经营收入、临时停车费收入进行了审计并公示。

但是在依约撤离小区后物业拒绝将小区经营收入、临时停车费等交接给业委会。业委会便提起诉讼,向物业公司追索公共收益。

崇川法院经审理认为,小区内的停车费及其他经营收入,例如楼道、电梯内广告收入等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理应将属于该小区全体业主共有的收入交付给业主,现其逾期支付,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院综合考虑到物业公司在创造这些收入时支出的合理成本,予以了扣减,一审判决某物业公司应向该小区的业委会返还收入13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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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物业不服上诉,最后在二审中,物业公司与业委会双方均认可一审认定判决结果,对于应返还的钱款达成了分期支付的调解协议。

有网友表示自己是万濠星城的业主,小区换了华润物业后,比之前好了不少,并且物业费还少了。

这也说明部分小区更换物业后,业主的体验感确实有所提升。

03

南通多个老小区

因物业管理起矛盾

然而,在物业与业主之间,业主占上风的并非常有。

尤其是一些老小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太多,业主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屡屡激化,双方各执一词、对簿公堂的并不少见。

曙光福里的一名业主发帖表示:我被物业告了。

曙光福里与公园一村、二村均为幸福物业管理,不少业主们认为小区物业服务达不到服务标准,因此拒缴物业费。

幸福物业在诉讼告知函中写到:由于该业主一直拖欠物业费未缴纳,公司已准备好起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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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一村、二村的不少业主也收到了律师函:

而业主们也给物业回了份致物业函,并表示:

业主们表示不存在与物业公司存在合同关系

物业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业主们对其服务质量极度不满

“只收钱不做事”的行为他们是不会接受的

城南小苑:物业给车位装地锁

今年八月份,城南小苑由于物业给车位装地锁一事闹起纠纷。

物业工作人员表示:城南小苑有四百多个车位,但实际停放车辆有六百多辆,来得早就先租。业主交了车位管理费,我们也是根据业主的要求才安装地锁的。

业主认为:已经出租的车位可以通过喷号码来固定,但地锁存在安全隐患,不应该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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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律师表示,物业是服务业主而非管理业主,应该得到全体业委会的同意才能进行安装地锁,否则是不合法的。

另外还有龙湖佳苑、光明西村等小区均表示物业管理、收费不合理。

“买房一阵子,物业服务一辈子”,早已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

好的物业为小区保值增值添砖加瓦,烂的物业和业主斗智斗勇:催缴费用很积极,服务却慢半拍,或者压根没有服务。

你和物业之间有哪些“相爱相杀”的经历?欢迎留言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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