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的又一种无耻的生财之道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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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编者有篇文章,,是阐明4S店人员欺骗试驾者,对在试驾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故意说车辆没有保险,而有试驾者自己承担。本篇,4S店又有了一个新的收费项目,就是向试驾者要事故车辆折损费,也叫贬值费。那么,对于试驾者,是否需要承担这笔费用,是否合理合法呢?编者,就从法律和情理等角度进行分析和介绍。 一、事件大致经过:一位网友打算买一个品脾的车辆,编者相信,绝大部分车主,在购买车辆前,基本会去4S店进行试驾,这时,如果发生了意外事故,那么,损失有谁来承担,是否有折损费的说法。 二、4S店的内部规定:根据编者了解到的情况,目前,基本所有品脾的4S店,对试乘试驾车辆都有明确要求,包括试驾的流程,要求,手续,安全措施等等都有规定,而且,绝大部分都有严格要求,是要对试驾车辆购买商业保险的。所有,如果试驾车没有购买商业保险,基本可以确定,这家4S店在管理上有漏洞,这里面一般都会约定对试驾者的要求,比如,遵守4S店的一些试乘试驾的要求,如果发生意外事故,损失一般有保险公司承担(因为基本不可能存在无证,酒驾,逃逸等等非保险责任的情况)。关键是,在试驾者与4S店签订的试驾协议中,是绝对不会约定有试驾者承担折损费的。 三,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的合同约定,正常的属于保险责任的意外事故,事故造成的相应损失,就是由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折损费,车险合同是明确约定不能赔偿的。那么,是不是就该有试驾者承担呢?答案是否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的内容和精神,不支持贬值损失的诉求。虽然说,这个答复是针对交通事故造成的侵权关系,但是,其主要精神和目的,是否了防止社会上出现大量因为交通事故造成车辆贬值后,被侵权方大量起诉而导致大量累诉。所以,从法律角度,也是不支持赔偿折损费的。 四、从情理角度,试驾者去4S店试驾,这本身就是消费的一个必要步骤,毕竟,车辆购买属于大额消费,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因此,试驾是购买行为的一个必要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商家应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且是商家服务的一种形式,如果在这个服务中发生意外(非故意),那么,即使造成损失,责任方通常也是按最低标准进行赔偿直接损失,比如成本价或进货价,不会再去考虑运输成本,保管费等隐性成本。同理,对于本文讨论的问题,试驾过程中发生意外,也应该按最低标准赔偿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有保险公司赔偿),其他的间接或隐性损失,不应该向试驾者索要,否则,情理上,就有违反公序良俗的嫌疑。 总结,综合以上理由,编者认为,4S店向试驾者收取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的折损费,不合理也不合法,是4S店一种无耻的生财之道而已,有悖于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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