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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做好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和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四风”,自觉做到“十严禁”一是严禁借“双节”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二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及借节日之机违规通过快递、电子红包等方式收送月饼、烟酒、蟹卡、消费卡等礼品、礼金;三是严禁公款旅游及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四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及违规借用、占用管理服务对象及下属单位、企业车辆,违反节假日公车封存管理使用规定;五是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杜绝餐饮浪费行为;六是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等隐秘场所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等活动;七是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八是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九是严禁值班执勤期间饮酒、擅自脱岗漏岗顶岗;十是严禁违反当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县疫情防控有关通知要求,高度警惕节日期间“四风”及疫情反弹风险,认真部署节日期间清廉过节、作风建设和疫情防控等各项工作,层层传导压力,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抓严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确保相关要求落地落实。广大党员干部要筑牢崇廉拒腐的思想防线,抵制不正之风,恪守纪律底线,切实做到“十个严禁”,带头落实防疫措施规定,减少流动聚集、严格外出报备、规范自身行为,党员领导干部更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共同营造文明、健康、清廉、和谐的节日氛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开展精准有效监督;要聚焦“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紧盯疫情防控“四方”责任落实、防控措施落实,通过综合运用专项检查、明察暗访、交叉互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大查处力度,深挖细查各类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及疫情防控失职失责问题,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顶风违纪违法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形成节日期间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举报电话:12388、0932—6622145

举报信箱:陇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48100)

举报网站:http://gansu.12388.gov.cn/dingxishi/longxixian/m/nmjb.html

中共陇西县纪委 陇西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9日

来源:陇西廉政〡编辑整理: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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