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教育部召开“教育这十年”“1+1”系列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发展成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副司长潘伟在会上介绍了十年来发展保障性住房,缓解教师住房困难的有关情况。

潘伟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多个文件,部署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将符合条件的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201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教师权益和待遇,保障教师享有住房等优待政策。去年6月,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帮助包括教师群体在内的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据潘伟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新时代基础教育强师计划》等文件,指导各地推进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教师队伍住房困难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公租房保障。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门印发了文件,鼓励市县政府采取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建设公租房面向符合条件的教师供应,改善了一批教师的居住条件,为稳定教师队伍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截至去年底,全国有36万青年教师通过公租房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促进了他们安居乐业、安心教学。

二是,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各地按照国办文件精神,积极支持学校等各类主体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有的利用本校自有土地建设,有的利用存量房屋改建,筹集了一批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拎包入住,缓解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帮助学校和老师解决了后顾之忧。截至今年7月底,全国已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60万套(间),能够解决700多万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

三是,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截止到去年底,北京累计筹集了共有产权住房约8.3万套,上海累计签约13.6万户,杭州、南京、广州等城市也在积极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一批符合当地条件的教师成功申请。

据悉,下一步住建部将会同教育部等部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指导督促各地加快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好教师队伍的住房困难问题,为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住房保障,促进教育事业更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