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常见的处理方法是一方要房子,给另一方房子折价款。折价款给另一方后,会存在一种风险,就是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用着急,这个问题,通过法律手段是可以解决的。

不同的离婚方式,杭州离婚律师给您不同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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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协议离婚,不配合房产过户的

当事人不能拿着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过户。因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办理过户时,只做形式审查,不做实质审查,没有办法确定离婚协议书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如果是协议离婚约定房产归一方所有,另一方不配合过户的话,需要分两步走:

1、以离婚后财产纠纷为案由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书。

2、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即便对方不配合,也可以直接办理过户。

(二)对于诉讼离婚,不配合房产过户的

如果是诉讼离婚,只要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如果对方不配合房产过户,您都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房管部门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就可以在对方不配合的情况下,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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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对于很多当事人担心房子约定或判决给自己,支付给对方房屋折价款后,对方不配合过户的问题,李晓娟律师认为,如果要房子的离婚方案对您比较有利的,您就要房子,过户的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等问题,您可以咨询专业离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