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第36号)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9日00:00时起,对海晏县部分区域风险等级进行调整。

以下区域调降为中风险区:

海晏县三角城镇海华生态佳苑7号楼

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联村天银生态园及周边围合区域

管控措施:人不出区、错峰取物。

以下区域调降为低风险区:

海晏县三角城镇海华生态佳苑(除7号楼外)

海晏县三角城镇三联村(除天银生态园及周边围合区域外)

海晏县哈勒景乡“海晏县2021中型灌区水利骨干设施维修养护项目”施工工地

管控措施:个人防护、避免聚集。

请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乡镇、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支持和配合全县疫情防控工作。

海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8日

来源/河清海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