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济南高新证券虚假陈述责任诉讼索赔案,有投资者已经取得二审胜诉判决,部分案件赔付到位。法院判决案例认定系统性风险及其他因素等占投资者损失的69.8%,判赔比例为30.2%。律师提示,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起诉索赔基本没有败诉风险,该案索赔时效将于2022年10月24日届满,尚未索赔的适格投资者需尽快提出。

截至二季度末,公司股东总数为48,744户。

在2015年4月2日至2018年5月2日之间买入济南高新(600807)股票,在2018年5月2日闭市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股民,可以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办理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律师提示,投资者在上述索赔期间后卖出受损,或者在基准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是否亏损,目前是否持有该股票,均不影响索赔。

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或相关责任人赔偿款前,不需要支付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等任何费用。

近期,济南高新披露的《关于公司和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及进展公告》显示,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公司等提起诉讼,济南中院判决公司向投资者支付赔偿款合计约2,801万元。

济南高新系原名山东济南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92年7月26日成立,1994年1月3日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本文基于市场公开信息作为依据,所涉信息或相关表述均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