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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通 报

9月5日,侯某某(女,56岁,现住微山县鲁桥镇鲁兴村)等五人在鲁桥镇鲁兴村家门口聚众娱乐。侯某某等五人在明知疫情形势严峻的情况下,拒不执行政府的有关防疫规定,聚众娱乐,造成疫情传播风险。9月6日,侯某某等五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

9月6日,王某某(男,31岁,现住微山县夏镇街道京投馨和苑)在抖音短视频发布有关疫情谣言,扰乱了疫情防控秩序,影响恶劣。9月6日,黄某某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七日。

9月6日,张某某(男,52岁,现住微山县东风路)拒不执行政府的有关防疫规定,仍私自营业位于东风路的棋牌室,并容留张某、闫某某、王某某等人,聚众娱乐。不设置场所码,未查验行程码,造成疫情传播风险。9月6日,张某某等人分别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9月6日,苗某某(男,59岁,微山县两城镇人)在微山县两城镇苗家村新冠疫情防控卡口,苗家村村民苗某某拒不配合防疫人员劝阻,现场破坏卡口设备强行闯卡,严重妨碍防疫工作。9月6日,苗某某被微山县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醒: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务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积极配合社区登记备案、社会随访登记、集中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工作,自觉履行防疫义务,坚决不能触碰底线和红线,拒不服从疫情防控管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社会各界和广大居民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险!公安机关对任何扰乱、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犯罪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

微山县公安局

2022年9月7日

警 方 通 报

9月4日,嘉祥县公安局老僧堂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杜某乐从网络下载未经核实的音视频,与自己拍摄的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区视频合成后,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涉疫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现已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9月6日,嘉祥县公安局祥城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宋某华在“抖音”平台发布两条不实涉疫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现已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9月6日,嘉祥县公安局万张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焦某贺擅自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涉疫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现已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9月6日,嘉祥县公安局马村派出所在工作中发现梁某勇擅自在“抖音”平台发布不实涉疫视频,造成恶劣影响。现已被嘉祥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规范网络传播,持续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助力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请大家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相关信息应以官方权威发布为准,不得发布未经官方证实的信息,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始终保持冷静理智,文明上网、文明用网、文明办网,共同抵制网络谣言,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嘉祥县公安局

2022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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