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的目的,就是让来路不正的钱合法化,也就是说来源是合法赚取的,而不是非法得到的。钱还是那个钱,但是他因为又走了一个循环,洗的过程就是让自己手中的钱,未来能说得清楚是如何得来的?否则将来被查的时候,他会如何去解释呢?当然直接消费,尤其是进行特定项目的消费,现在也变成了洗钱的一个途径之一。
洗钱这个词由来其实也非常有故事,在上个世纪,美国芝加哥有一个黑帮,赚取了很多不义之财,但是如果直接去花这个钱,可能会引发美国税务局以及警方的注意。他们注意到当时洗衣行业非常兴旺发达,于是在芝加哥开设了连锁洗衣行,洗衣行每天收取的是现金。他们还通过做假账,每天虚假做收入上去。然后按照虚增的收入去报税,之后最后的所得就变成合法的收入了。这就是洗钱的由来。
通过这个故事我们就明白,如果不经过洗钱的过程,那么很有可能未来被接受调查时,自己无法说清楚,现在拥有的财产的合法赚取途径。所以犯罪所得的钱财一定要经过一个洗钱的循环,才能在阳光下进行消费。过去有些贪官污吏收费所得的钱,就是因为没有洗钱或者因为其身份无法洗钱,所以不敢出去正正当当的投资或者消费,最终只能窖藏在罐子中埋在地下。
那么在这两年,我国对于反洗钱打击非常严厉,其中主要是针对现金大额存取款进行了管理,对于虚拟货币投资进行了管理,对于资金出入境进行了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快速的洗钱已经变成了一件很艰难的事情。要么就只能将不义之财化整为零,慢慢地花出去。要么也只能想出各种措施,进行洗白才能花掉。
过去有不少人喜欢拿不义之财去买房,在全国各地去买房,用现金去买房,因为现金进出是逃避反洗钱调查的最主要手段。但是现在我们现金管理已经严格控制了,房地产也进行了网络化,备案登记,所以这条路已经不通了。过去有些人通过灰色手段将不义之财变成虚拟代币,存在区块链中,未来伺机在国外取出来或者在合适时候再取出来。其实这两种做法都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洗钱,它仅仅是将钱进行了藏匿而已。
所以我们看到现在很多违法分子将得来的不义之财去投资,去进行民间放贷,这现在已经变成了洗钱的主要模式了。当然还有一些极端的例子,例如某一彩票中奖者中了五百万,其实他税后只能拿到400万。此时可能违法分子就找到他,提出的条件就是给中奖者500万,让中奖者将彩票给他。那么他通过这种方式,成功地将400万钱洗白了出来。
在互联网时代洗钱的模式多种多样,但是如果加强了现金的管理,加强了出入境的资产管理,加强了虚拟资产管理,基本上就将洗钱活动最重要的这个途径全部堵住了。
洗钱是指将犯罪或其他非法违法行为所获得的违法收入,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转化,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实施上述有关洗钱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常见情形
(一)利用金融机构。
包括伪造商业票据;通过证券业和保险业洗钱;用票据开立账户进行洗钱;利用银行存款的国际转移进行洗钱;信贷回收;利用期货、期权洗钱。
(二)通过投资办产业的方式
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隐瞒公司的真实所有人;向现金密集行业投资;利用假财务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洗钱。
(三)通过商品交易活动。
洗钱者可能会因受到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严格限制,在短期内无法方便地将现金转变为银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现金对犯罪组织来说是极其危险的。为了达到尽快改变犯罪收入的现金形态的目的,购置贵金属、古玩以及珍贵艺术品,也是洗钱者选择的一种方式。
(四)利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对银行账户保密的限制
被称为保密天堂的国家和地区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有严格的银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规定“例外”的情况,披露客户的账户信息即构成犯罪。
二是有宽松的金融监管,设立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任何限制。
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严格的公司保密法。这些地方允许建立空壳公司等匿名公司,并且因为公司享有保密的权利,了解这些公司的真实情况非常困难。
(五)其他洗钱方式
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转移犯罪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