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用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渭南市纪委监委现将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渭南市公安局原调研员耿华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7年10月,耿华岗在担任原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队长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礼金共计5.52万元。耿华岗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6月,耿华岗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渭南市博物馆原副馆长王现民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4月至2019年9月,王现民在担任澄城县原文体广电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博物馆副馆长期间,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赠送的现金、高档烟酒、消费卡等,折价合计7.53万元。2021年12月,王现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违法所得被收缴。

3.渭南市明光峪粮库兼秦粮一库主任申家荣违规领取津补贴等问题。2019年1月至2021年11月,申家荣以每月1000元标准违规领取补助35个月共计35000元,违规报销加油费6370元。2022年5月,申家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4.合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局原局长刘宏升借操办其子婚宴之机敛财问题。2021年10月,刘宏升借为其子操办婚宴之机,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2.25万元。2022年7月,刘宏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以上通报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有的是风腐一体的“典型病”,有的是易发多发的“节日病”,还有的是反复出现的“常见病”。反映出一些领导干部对纪法置若罔闻,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个别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的“铁规矩”缺乏敬畏,借机敛财、领取补贴。严肃查处、公开通报这些违纪违法问题,就是要提醒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时刻自省自律,防止行差踏错;就是要释放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寸步不让、一抓到底的强烈信号,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内容来源丨西岳清风网

整理编辑丨华州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