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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联合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并结合广东实际,出台相关措施指导做好广东省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

医保财政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

据介绍,2022年广东医保局积极开展扩面征缴,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落实法定劳动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在省内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受户籍限制。

合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2022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10元,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元。

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持居住证参保政策规定对于持本市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要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

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稳定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水平,确保政策范围内基金支付比例稳定在70%左右。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水平,完善门诊特定病种管理服务政策,进一步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落实门诊特定病种纳入大病保险保障范围的规定。统筹门诊和住院救助资金使用,共用年度救助限额。

切实支持三孩生育政策,按规定将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同步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

全面落实符合条件的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健全住院和门诊救助机制,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确保应资尽资、应救尽救。

对中医优势门诊病种

实施按病种付费

落实全省统一的“双通道”药品范围探索建立谈判药品单独支付政策。完善按病种分值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全面推广DRG/DIP付费。

健全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保支付体系,落实中医优势住院病种分值库,对中医优势门诊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制定适宜在基层开展的中医基层病种。

支持建设以县中医院为龙头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研究探索按人头年龄分组付费等工作。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落实2022年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采任务,省级集采药品品种数累计超过350个,高值医用耗材品种累计达到5个以上。

参保登记缴费等业务

下放乡镇(街道)办理

大力推动服务下沉,将参保登记缴费、信息查询及变更,异地就医备案等业务下放乡镇(街道)一级办理,鼓励有条件的统筹地区下放至村(社区)一级办理。

开通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粤医保、粤省事小程序等线上参保缴费服务渠道,优化便民服务水平。

* 本文来源:粤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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