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扬州接连出台楼市松绑&补贴政策,让买房人心动不已!

恰值楼市回暖,金九银十到来之际,相信很多年轻购房者都需要“一臂之力”。

因此,我们盘点了扬州各区域的租房、购房补贴优惠措施,涉及邗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江都、仪征等,一起来看看吧~

生态科技新城

8月31日,生态科技新城举行青年人才友好先行区建设推进会暨人才“优享新十条”政策发布会。会上透露重磅利好:个人购房补贴最高4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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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科技新城人才“优享新十条”分为专项支持建设青年人才友好先行区、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引才育才奖励制度、持续培育本土优秀人才、全面加强人才综合服务等五个部分,其中最吸引买房人关注的,还是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

租房补贴为:

1、博士生每月租房补贴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

2、硕士生每月租房补贴从1500元提高到2500元。

3、本科生每月租房补贴从600元提高到1000元。

4、全日制大专学历人才每月租房补贴500元。

购房补贴为:

1、博士生购房补贴从15万提高到30万,在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给予12万元一次性补贴,共计42万。

2、硕士生购房补贴从6万提升到15万,在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给予6万元一次性补贴,共计21万。

3、新增加本科生购房补贴,对高校本科、普通本科(技师)人才,分别补贴7万元、5万元,在生态科技新城新城辖区内购房的,再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一次性补贴。

4、对在新城全职创新或创业,并通过新城申报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人才工程的人才,入选后五年内在扬州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5万元购房补贴。

经济技术开发区

9月1日,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相关最新买房优惠政策终于落地,该项政策最高补贴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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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套房补贴6万元,首套二孩家庭11万元,首套三孩家庭16万元;

2、二套房补贴1万元,二套二孩家庭6万元,二套三孩家庭11万元;

3、三套房补贴1万元,三套二孩家庭6万元,三套三孩家庭11万元。

注意:本通知自发布之日执行,有效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

邗江区

8月1日,扬州4部门联合发布《邗江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发放实施细则》,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可申请5万元人才购房优惠凭证

邗江区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发放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和购房范围

1、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参照大专及以上人才执行)。

2、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为非邗江户籍的父母(60岁及以上)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用于养老。

3、区内户籍、有改善性需求(含生育二孩及以上)的大专及以上人才家庭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4、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是指现售、预售商品住房,商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70平方米。

二、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标准及相关政策

1、在读或在邗、拟来邗就业的大专及以上人才等第1类至第3类适用范围人员,均可申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5万元。

2、在读全日制大学生(大专及以上)父母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如父母一方拥有房屋共有产权,可以提取父母公积金账户内余额;符合扬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父母可以作为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

3、适用对象可同时享受市、区两级优惠政策。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与房屋征收(搬迁)补偿房票不可同时享受。

三、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使用管理

1、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是适用对象在邗江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用于抵扣等额房款的凭证,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样式由区住建局统一制定。

2、区住建部门及镇(街道、园区)负责发放2000张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每张价值5万元)。

3、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2月28日内有效(具体以适用对象在2022年8月1日后进行购买并网签备案时间为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有效使用期为1个月(具体以人才购房优惠凭证标注时间为准),逾期需重新申领。

4、人才购房优惠凭证的使用管理遵循“一人一证、一房一证、诚实守信、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不可叠加使用。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应实名领取并使用,不可提现、不可拆分、不可转让、 不可赠与。

5、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行政服务中心递交申请材料(一式两份),由镇(街道、园区)受理单位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加盖专用章)后,向申领人核发人才购房优惠凭证。

6、申领人购房时将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资料(复印件)交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核验后,作为等额的购房款使用。

7、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期将已收的人才购房优惠凭证、个人申请表、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开具的新建商品住房认购资金证明和首付发票报送至区住建局,由区住建局会同区财政局进行结算。

8、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及申领材料发生遗失的,申领人应及时向所在地镇(街道、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挂失手续。

9、人才购房优惠凭证申领人、房地产开发企业等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人才购房优惠凭证应退回,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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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邗江区购房优惠凭证适用楼盘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

7月,扬州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出台2022版人才新政。

2022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人才新政

购房补贴范围:

特殊贡献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最高购房补贴200万元;入选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的人才补贴50-20万元;全职博士(正高职称)30万元;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7万元;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技师)5万元。如所购房屋在景区辖区内,补贴金额上浮5%。

租房补贴范围:

全职博士(正高职称)每月补贴3500元、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每月1500元、全日制本科(技师)每月1000元、全日制大专(高级工)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三年,其中名校优生补贴金额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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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

7月20日,2022年江都人才工作暨科技创新大会召开,江都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智汇龙川”工程 聚力打造人才发展新高地的若干激励措施》。

江都区人才租房、购房、生活补贴

对江都区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的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大专(高级工),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35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租房补贴。设立“回乡奖励”,35周岁以下扬州高校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扬州籍毕业生(本科及以上)来江都企业工作的,三年内给予每月500元的专项补贴。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招引国内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在校大学生来我区实习实训期满30日的,给予企业(含新型研发机构)2000元/人奖励,给予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1500元、2000元,最长三个月的生活补贴。

根据人才集聚、税收贡献、研发投入比例等要素,从区“4+4”产业链重点企业、人才创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中确定一批重点支持企业,对全职引进工作满6个月的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硕士、博士,三年内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2000元、3000元生活补贴,对全职工作满二年的全国重点高校和世界前200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再给予2-4万元生活补贴。

对江都区企业新引进35周岁以下全职博士(正高职称)、硕士(副高职称、高级技师)、本科(技师)5年内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对全职引进的市级以上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50万、60万、7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对引进特殊人才在江都区首次购买住房的,实行“一事一议”给予最高300万元购房补贴(含市级资金)。

仪征

7月13日,仪征市发布《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在全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个人,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仪征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关于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调整优化相关政策的补充意见

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给予房款3%的购房补贴。首笔付款发票和网签备案时间须在补贴期内。补贴资金由购房人凭网签合同、全额交款发票、身份证明等材料向市住建局申领。

优惠政策须由各开发企业负责通知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填报补贴申请表,每月汇总一次后报送市住建局。在《意见》发布之日前已网签备案的房屋,因故解除或变更合同重新签约和在执行补贴政策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同时,鼓励未完成安置的拆迁户购买新建商品住宅。《意见》明确提出,未按拆迁合同约定时间完成产权调换(同意转为货币化安置的)或未全额领取补偿款的拆迁户为未完成安置的拆迁户。补贴期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给予4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在首笔付款和发票、网签备案时间均在补贴期内的条件下,购房补贴面积(不得超过被拆迁房屋的合法面积)和具体金额由属地园区、镇确认后,以“房票”形式发放。在我市范围内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可凭“房票”直接抵充购房款。补贴期内未使用的“房票”,逾期自动作废。

此外,《意见》要求,各园区、镇原则上不得再新建安置房,鼓励引导群众购置存量商品住宅,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