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6年,有个洋人带了条大狼狗到香港,这条狼狗个头跟牛似的,而且非常凶猛。洋人设下擂台,在香港街头贴满广告,向中国人发出挑战。与狗搏斗获胜的,可以赚取50元,要是输了,只用付5元。
洋人的这招,明摆着就是故意挑衅,侮辱中国人。数人上场,都被狼狗咬伤,败下阵来,这叫洋人愈发嚣张。
有人知道这个消息,告诉了身在广州的黄飞鸿,邀请他前去香港攻擂。
黄飞鸿一听,气得拍案而起:“他竟敢如此欺凌中国人,我一定要管!”
此时的黄飞鸿,刚20岁,但已经练得了一身武艺。他的父亲黄麒英是“广东十虎”,自6岁他便跟父亲习武,13岁又跟少林高手林福成习得多套拳法。
年纪轻轻的黄飞鸿,名气却不小。10岁时,广州一家当铺深夜被打劫,恰好碰到了黄飞鸿。他一人奋起搏杀,将几十人全部击退,在当地传为佳话。此后,随着开馆收徒,黄飞鸿的名气越发响亮。
黄飞鸿收拾好行囊,直奔香港。
第一天,他没有上台,而是站在台下,看了一天他人与狼狗的搏斗。了解了狼狗的攻击特点后,第二天,黄飞鸿登台。
一上台,狼狗不断猛扑,黄飞鸿只是腾跃、躲避,也不反攻。擂台下的人都替他捏了一把汗,以为黄飞鸿是害怕狼狗的凶猛。
其实,这正是黄飞鸿第一天观察后的战术。他处处以退为进,忽左忽右,为的就是要消耗掉狼狗的体力。
果不其然,多次进攻失败的狼狗,累得直喘大气。黄飞鸿见状,侧身向前移动,狼狗张开大口、露出獠牙,对着黄飞鸿的脚踝猛扑上来。黄飞鸿一个疾走,待狼狗扑上来的一瞬间,突然双手合掌,用力在狼狗头上拍了两巴掌。狼狗一听声响,仰头往上看时,黄飞鸿趁机出脚。
这一脚又稳又准,将狼狗的脊梁骨踢断了。只见那平日凌厉的狼狗一下瘫倒在地,不停哀嚎,十分凄厉。
台下的人看到,无不鼓掌叫好,一片欢腾。
按照擂台规矩,黄飞鸿找洋人要回5元港币的押金,以及50元的奖金。狼狗输了,洋人不服气,又提出一个无理要求:“我的狗输了,但我人没输,你要获得奖金,必须打败我!”
与洋人讲理也是徒劳,为了让对方心服口服,且没有反悔的余地,黄飞鸿接受比武,但提出要再立协议,并要求有公证人。就这样,在公证下,双方签字画押。
西方人体型比中国人高大,这洋人仗着自身健壮的优势,又觉得自己懂一点拳术,比赛前并没有太把黄飞鸿放在眼里。比武一开始,洋人就气势汹汹,直拳出击,对准黄飞鸿胸前。
黄飞鸿虽体型不及洋人壮大,但腾挪闪躲,十分轻巧,又擅长瞅准时机,找到对方弱点。几下下来,便打得洋人狼狈不堪,重摔在地。
洋人不得不赶紧认输,示意手下人拿钱给黄飞鸿。第二天,黄飞鸿打败洋犬洋人的事迹,便在香港各大报刊上登上头版。
黄飞鸿赢得的不只是50元港币,更振奋了千千万万中国人,让他们能在那颓弱的年代拾得一份民族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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