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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公摊面积又上热榜了,而且还是热榜前十中占了两条。

前两天,头条房产榜的第二、第十条热榜都是关于公摊面积的内容,公摊面积这个房地产最重大的问题,一下就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事情的源头是内蒙古一个叫王凤华的政协委员提出了《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的一个提案。

在提案中,王凤华委员提议将房屋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于提案内蒙古住建厅答复,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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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自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网站

这是省级地方政府正式回应房屋“公摊面积”问题,一下就引起了媒体的广泛报道,成了一时的热门话题。

问题是提出来了,但是要解决问题还要尚待时日,而且时间还不会短。诚如内蒙古住建厅在答复中所说,房屋公摊面积有形成的特定历史时期,也有相应的政策配套,一下推倒是不现实的。再者,就算要立新法,也不是十天半月能完成的。,因此问题提出来了,只是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到了需要面对,需要着手解决的时候了。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房屋公摊对于购房者是极为不公平的。按照现在的公摊率,高层洋房的公摊面积基本都在20%以上,小高层也基本在15%以上。

这意味着什么?说明如果买一套100平米的房子,你实际使用的可能80%都不到。换句话说,就是你可能白白多出了20%的钱,这比当初小额贷的砍头息可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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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可能会说,如果按照套内面积算,房价也跟着涨上去了,还不是一样的钱吗?事实确实如此,但是既然还是一样的钱,就明明白白地按套内面积算嘛。按销售面积算让购房者多掏了钱,而且还是多掏了20%的钱,还让人觉得是一个相对便宜的价格,这样就有点又当BZ又立牌坊的味道了。

可能还有人会说,现在的房屋销售不是在备案上标注了套内面积单价吗?这话也没有错,但是这跟保险合同夹缝里的免责说明没什么区别,因为没到签约的那一步,很多的刚需可能根本就没关注到。

这就牵涉到比较专业的问题,并不是一般刚需购房者能够清楚明了的。其实,房屋公摊面积的专业性不仅在套内面积上,更多的是在面积的测绘上。

有媒体报道,一个购房者买了一套房,合同上的公摊面积是35%,但是交房时才发现实际的公摊面积却是50%,这种情况不是专业人士基本就发现不了问题。

专业性问题之所以冠以“专业”两字,实际上就是明白的人不多。从这个角度来说,大部分购房者,对房屋公摊面积并没有有多深入的了解。大家不了解或不甚了解,就给了不良房企不小的黑暗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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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取消房屋“公摊面积”,按套内面积计价,不仅是一个价格的问题,更是事关明明白白消费的公正性问题。

这次内蒙古正式回复这个问题,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可以着手研究解决的时候了,虽然路还很长,毕竟事关购房者切身利益的问题已经走在路上了,也就有了希望了。

最后,小编整理了8月以来东莞有过新品备案的各大楼盘公摊面积数据。数据不会说谎,大家看看谁才是相对良心的房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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