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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2022年中秋、国庆将至,为引导全市经营者及相关单位(以下统称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规范节日期间市场价格行为,防止发生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价格政策,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

二、经营者不得以虚构原价、先提价后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虚假降价、虚假折扣等价格欺诈行为进行促销;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有附加条件和期限的必须显著标明,馈赠物品必须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等。

三、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

四、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大市场价格秩序监管力度,重点加强民生生活必需品、防疫用品和旅游、住宿餐饮、装修、停车收费等重点领域的价格监管,严查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市场价格秩序。

五、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视违法情况和情节轻重处罚款,最高处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经营者要立即按照本提醒告诫书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规范自身价格行为,防止价格违法行为发生。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日

★来源:白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