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学生带手机进学校,直接给砸了,学校再照价赔偿!”
河北秦皇岛,一所学校正在进行着开学报道的工作,操场上一张课桌上贴了一张白纸,上面写着“免费碎手机”几个大字,旁边还有一把铁锤。

原来,这所学校有个规定,不允许学生在校期间玩手机。
如果有学生携带手机到学校,要先向班主任报备,然后将手机交给班主任保管,等放假时,班主任会提前将电充好,然后交还给学生。

如果有学生没有报备,怀着侥幸心理将手机带到学校,一经发现,学校会直接没收学生的手机,并用铁锤将手机砸碎。当然,后续学校会照价赔偿。
而且根据学校工作人员的说法,这个做法已经征求了家长的意见,家长们都赞成这样做。

有网友说:这个是私人物品,学校是没有权利报废别人的物品,你们可以暂时没收 ,放假归还 ,这才合情合理。

也有网友说:学校应该是提前告知不准带手机了,必须带的话需要告知老师报备。如果是这样的话我支持学校的做法。

还有网友说:第一,我对这种方式不赞同;第二,如果在手机中有个人重要的不可逆文件如何进行赔偿;第三,要做到引导,而不是用这种方式激化叛逆心里与疏远关系。

我觉得这样做似乎有点不妥,大家争论的焦点可能在于应不应该砸手机,但是我有一个疑问,砸手机后,赔偿的钱是从哪儿来的?

无外乎两个来源:第一是从学生那里收取的学费等费用;第二则是财政拨款。
不管是哪种来源,明明这笔费用是不用支出的,何必拿学生家长的钱或者纳税人的钱不当钱呢?

难道就没有其他更合适的方式了吗?显然不是。
即使有学生悄悄将手机带到学校,学校发现后,大可不必砸了手机,可以先没收手机代为保管,等到年底放假时再归还。

这种处理方式不比直接砸手机节约了很多钱吗?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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