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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110平的房子,实际套内面积却只有61平方,公摊面积占了房子差不多一半的面积,这是前段时间一位青岛市民的真实购房故事!】

一石激起千层浪,公摊面积迅速成为社会热议话题。近日,公摊面积再次冲上热搜。

对于购房者来讲,购房是刚性需求,相信大部分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就会发现,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和房屋的实际面积有着出入,其实这是因为还存在着公摊面积。

早些年间,央视及各大主流媒体曾公开痛批公摊面积,认为其存在伤害了不少购房者。其实在这几年,有关公摊面积产生的纠纷非常多,并且具有寓演愈烈之势……

公摊面积“纠纷不断”……

近几年,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诟病公摊面积制度!

环球房产陕西在浏览人民网陕西留言板留言时,发现购房者关于“公摊面积”这一方面,存在着诸多的投诉:“某项目储藏间增收公摊面积款、占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违规修建收费停车场、公摊面积开发商私用、经济适用房公摊面积违建商铺出租牟利、开发商私自调整公摊比例等……”

  • 占用小区业主公摊面积违规修建收费停车场

圣水江南小区门口属于业主公摊面积,用于公共免费停车,8月20日汉中市南郑区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允许进行施工修建收费停车场,侵害了业主权益。

  • 公摊面积开发商私用

我是长安区晶鑫丽座二期业主,我们小区里面的自行车棚作为开发商和物业联合开发成菜市场,晚上院子停满电动车自行车。这给业主带来困扰,没有小孩子的活动场地,而且给消防带来隐患。而且规划局在2020年6月份下达此地方一百五十多平是违建,但只有罚款没有拆除。我的诉求就是违建地方全部拆除,按照交房合同规划图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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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公摊面积违建商铺出租牟利

西安市长安区广场南路晶鑫丽座二期业主,我们小区开发商违建占停车棚,使我们小区电动车、自行车,无处安放,只能停放在小区院内,原本只有百平米的院子全部被电动车占满了,导致小区消防通道不通畅,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小区内东侧在长安区规划局图纸上属于小区内绿化用地,一直被开发商盖成平层,长安区规划局于2020年下发违建通知,但开发商和物业依然我行我素。

长安区资源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回复:区住建局约谈西安吉源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并下发限期整改单,责令其对擅自将小区西门以南,原规划为机动车停车位区域变更用途的行为进行整改,恢复小区相关区域规划审批的使用功能。限期整改单于12月10日20时已发至西安吉源房地产集团开发有限公司;小区非机动车充电场所的设置,按照《非机动车集中充电场所备案表》的相关内容,区住建局函告韦曲街办协助督促开发企业予以整改,恢复原备案状态及功能。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此类“公摊面积”的投诉还有很多……

从相关留言中,我们可以看出公摊面积这水很深,购房者买房时公摊系数大也就罢了,但是后面无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拿着业主真金白银买的公摊面积从中利,这就让购房者忍无可忍!

当下随着开发商和购房者矛盾的升级,“全面取消公摊面积”这一呼声也越来越高……

内蒙古住建厅:将取消“公摊面积”建议列为立法项目建议上报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8月24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期答复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王凤华委员《关于规范房屋“公摊面积”的提案》时称,“我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答复中表示,诚如《提案》中所指出的,目前全国在商品住宅的交易和确权中普遍以共有建筑面积为标准,公摊面积确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广大购房者对分摊的公共建筑面积的合理性、准确性缺乏专业了解,也不能直观的了解实际套内面积,且公摊面积因项目不同存在差异,造成消费者的质疑和矛盾纠纷。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表示,委员提出的在商品房交易中使用套内面积作为计价依据,对防止出现公摊面积无序增加,减少购房过程中的矛盾纠纷,维护老百姓切身利益具有积极的作用。

因此,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取消“公摊面积”的建议列为近期亟需修订的立法项目建议上报住建部。至此,内蒙古打响了取消“公摊面积”的第一枪!

虽然内蒙古目前暂时没有取消公摊面积,只是将其列为需要修订的立法项目进行上报,但至少这开了个好头。

此外,其实对于取消公摊面积的呼吁一直存在,之前只是民间在呼吁,而现在由于内蒙古官方正式上升到立法环节,准备全面取消公摊面积。这一举措具有深远意义,对于推动房地产良性发展也起到很大的作用。

另外,环球房产陕西认为取消公摊面积不但能避免很多购房纠纷,减少业主日常费用,还能刺激当前低迷的楼市,促进房地产快速复苏。

取消“公摊面积”面临的难点

什么是“公摊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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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相关资料显示:2001年施行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明确了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具体来说,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一般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是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二是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简单来说,如果电梯和公共设施这样的公共空间以及走廊、过道等越多,那么公摊系数自然也就越大。

众所周知,公摊面积一直以来都被人诟病,尤其近几年广大网友一直在呼吁取消公摊面积,因为公摊面积存在的弊端确实比较多,这种弊端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

  • 得房率低

当下公摊面积没有具体规定,很难划分界限。截至目前,国家对公摊面积的标准是:多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12%-18%;小高层的公摊面积在18%-24%左右;高层的公摊面积一般在25%-30%。

此前,青岛一楼盘的公摊面积高达46%,公摊面积的问题又成为了热议话题。对于青岛这个楼盘,在宣传时,给购房者承诺的公摊面积是31%,但是到了交房的时候才发现,公摊面积比例涨到了46%,增加了15%。

这也意味着,公摊面积的存在,直接降低了大家的得房率!

  • 公摊面积的利用率较低

在实际情况下,我们看到不少小区的公摊面积很大,但实际利用率非常低,往往存在公摊面积长期空置的情况。公摊面积长期空置导致公摊面积内的配套措施长期不完善,也影响了公摊面积的实际使用价值。

  • 直接增加物业费

现在很多小区的物业费都是按照建筑面积来计算的,如果公摊面积过大,无形当中就会增加业主的物业管理费。

虽然公摊面积存在着较多的弊端,业内也一直呼吁取消公摊面积,不过环球房产陕西认为,若要取消公摊面积,则面临着以下的问题:

房价或可能上涨。一套房子不可能没有公摊面积,比如电梯、过道等,这些都是必须要存在的东西,这些东西是有成本存在的,一旦取消公摊面积,房价或可能上涨!

小区环境难以保证。从购房人的角度来说,公摊面积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小区品质。公摊面积太小,可能意味着狭窄的电梯间、一梯多户,公共活动区域减少等配套设施问题,进而影响居住的质量与舒适度。

已购房者怎么办?如果取消了公摊面积,那么以前那些买房的时候为公摊面积花了钱的购房者,肯定会抱怨。到时候这些已购房者该怎么办呢?所以想要取消公摊面积,必须要合理处理已购房者的问题,不能损害这些人的利益,而这就是一件比较难的事情。毕竟在香港公摊面积制度取消之后,以前的购房者并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此外,取消公摊面积后,还会给业主入住后公摊部位的管理、维护以及后续产生的安全责任带来许多现实问题。因此,完全取消公摊,在实践过程中会出现很多困难和问题。

因此,公摊面积的存在具有一定合理性的。但是合理归合理,公摊面积的存在确实给购房者带来了一定的纠纷。所以,如何得其优势去除劣势就成了当下的难点之一,或许我们可以有一个全新的观点:那就是规范公摊面积而非全面取消!

“公摊面积”应规范而非取消

当下,公摊面积之所以被诟病,最大的矛盾是把公摊面积算入总计价面积售卖,但存在缺乏法规依据与制度约束、认定不合理、不公开、不规范,形成了一种不透明的消费,消费者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受到损害,致使交易双方纠纷频发。

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虞晓芬表示,公摊面积的计算很复杂,我们相关的信息的公开化程度不够高,透明度不够,所以也引起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有关部门应进一步规范公摊面积制度,细化、明确不同类型房屋公摊面积的最大比例、公摊区域的组成要素、公摊面积的测量方式、公摊区域的收费标准等,减少因公摊面积问题产生购房争议或隐患。”

同时,可以引入“惩罚性赔偿机制”,对于开发商违反合同约定随意扩大公摊面积,较大幅度超过合理误差的行为,可以参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惩罚性赔偿责任,要求其给予购房人公摊面积费用三倍赔偿,从而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遏制和根除“乱公摊”现象。

综合来讲,购房者担心的是公摊面积的不透明性。所以,相比取消公摊面积,完善相关规定无疑更具现实意义和可操作性。

最后,如果取消公摊面积,对谁影响最大?不计入公摊面积,是否会导致房价上涨?你怎么看“公摊面积”?欢迎在下方投票及留言区说出您的想法!

核审 | 熊维建

排版 | 吴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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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房产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