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款44000元,已履行。”

“案件款56028元,已到账。”

8月30日下午,固安法院柳泉人民法庭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两起民事纠纷案件,并且全部当庭履行。此举有效提升了诉讼效率,实现一审终审、终局解纷、便民务实的法律效果。据悉,该两案系固安法院今年首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的案件。

基本案情

案件一

第一件案件是产品质量纠纷案件,原告李某从被告某销售公司处购买小货车一辆,提车之后,当天发现车门喷漆与车身颜色不一致,认为该公司存在销售欺诈行为,要求退一赔三,沟通过程中,双方在质量及赔偿问题上各执一词,无奈诉至法庭。

案件二

第二件案件是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原告为某银行,因其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47000元款项转入被告刘某个人账户。工作人员发现后立即将该情况上报给银行领导,银行领导随即联系刘某要求返还该款项未果,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返还不当得利款47000元。

调解经过

经法庭审查,两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虽然诉讼标的额超过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限额标准,但还是存在双方合意适用的空间,承办法官决定引导当事人适用小额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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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下午,法庭干警王云飞、张超分别组织两个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到庭,告知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便捷高效的特点,并向双方送达了《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审判组织、审理期限、审理方式、一审终审、申请再审权利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释明,双方一致约定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

在法庭干警的调解下,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均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还款义务。其中产品质量纠纷案件的被告公司退还了原告李某车辆价款、代办费等共计56028元;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因原告某银行在与收款人刘某沟通过程中给其带来诸多不必要的麻烦,遂提供3000元补偿费,被告刘某返还该银行44000元,案件全部得到圆满解决。

小额诉讼程序是民事诉讼法中简易程序的“瘦身版”,具有小、简、快等特点。固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小额诉讼案件的快审模式,将简化诉讼程序和不减损当事人诉权相结合,施好小标的定纷止争的“特效药”,力争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最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保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