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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威海经区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仅用34天快速灵活审结了山东威建迪威贸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这是该院破产团队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结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的又一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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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服务企业】去繁就简!威海经区法院34天快审快结“僵尸企业”破产清算

处置“僵尸企业”

依法“化繁为简”

加快“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是为新旧动能转换腾出要素、腾出空间的关键之举,近年来,威海经区法院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意识,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司法职能作用,坚持能动司法,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有效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助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

2022年6月,威海某公司以迪威贸易公司以不能清偿其到期债务、已资不抵债为由,向威海经区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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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威海经区法院裁定受理迪威贸易破产清算一案。经审查,确定迪威贸易公司资产已不能清偿全部债务,且无重整价值,为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激发市场活力,法院于当日裁定受理迪威贸易公司破产清算,鉴于该案债权债务关系清楚、债权人数较少,并根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简易快速审理的工作指引(试行 )》及《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破产案件快速审理的实施意见》等,确定本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该案进入破产程序后,威海经区法院破产团队通过摇号方式,第一时间确定管理人。管理人按照简易程序制定工作预案,完成了债权申报和审查、职工债权调查等工作。随后在法院的引领协调下,快速完成了迪威贸易公司破产清算的各项准备工作。

8月15日,在威海经区法院破产团队法官的主持下,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确认了迪威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全部债权人的债权,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4天“三策合一”

快速完成破产出清

8月16日,威海经区法院依法宣告迪威贸易公司破产并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该案从受理至审结共用时34天,在保障了各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作用,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案件审理过程中,威海经区法院秉持“快速出清、公平清偿”的理念,充分研判案情、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紧紧围绕“减时”“降费”两个基本点,在充分维护债权人利益的前提下,以“三策合一”的做法实现破产企业快速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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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策

发挥专业破产团队优势

以专业化促进审理效率提升,破产审判团队三名法官共同参与制定审理方案,强化分工协作,为案件快速高效审理提供了强大组织保障。

二策

强化管理人履职监管

要求管理人以周为单位制定工作方案,定期向法院进行汇报,严格按计划有序推进破产程序。同时,督促管理人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债务人财产调查、债权审查、财产分配、变价方案制等工作,为后续清算工作打好坚实基础。

三策

简化环节、压缩时限

针对本案债权人数较少、债权债务清晰的特点,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威海经区法院在充分保障各方债权人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的前提下,裁定确认无异议债权并裁定宣告迪威贸易公司破产清算,并在债权人会议结束后立即着手开展债权分配,实现了程序高效与实体公正的高度结合。

积极探索新路径

加速助推盘活出清

今年以来,威海经区法院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灵活运用相关法律规定,高效快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破产案件,让丧失活力的“僵尸企业”退出市场,充分释放其占用的土地、资金、人力等生产资料和社会资源,实现市场资源的有效配置。在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压缩审理期限的同时,还有助于推动社会资源的快速流转配置,及时释放市场活力。在威海经区党工委和管委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威海经区法院不断强化府院联动,在审结迪威贸易公司破产清算案后,已实现破产案件全面“清零”

来源:威海经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