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3月13右足底麻木,经急诊在湖南省人民医院骨三科住院治疗,经三天无治疗,检查病情严重。被骨三科怀疑是脊髓炎转入神经内科,病情发展这么快这么严重,神经内科不慌不忙在没有确诊是脊髓炎也没有排除是不是脊髓血管畸形的情况下,用脊髓炎治疗七天,直至瘫痪才引起重视。在有二张MRI检查提示陈旧性出血跟含铁素沉着的情况下不排查,到三月22我爸爸严重瘫痪,进行全院大会诊说不是脊髓炎怀疑是脊髓血管肿瘤,说他们医院水平有限。也没及时安排手术或者血管造影检查,而且忽悠患者转院进行手术以此来降低他们医疗事故责任,真是可笑之极,细思极恐
医患纠纷的原因
一、医院原因
1.医院片面追求经济利益,将医患双方置于对立面。一个通常花十几块钱吃两双中药的病,可以看好。在医院里,给病人打点滴,开大处方,往往要几百元才能治好一个病人。有的医院甚至以各种名义让患者做CT、b超、彩超等检查化验,造成患者看病难、看病贵,让医生和患者自然处于对立的两边。
2.医德缺失,让医院成为“冷漠”的代名词。有的医务人员忘了自己救死扶伤的职责,服务态度恶劣,言语冰冷,不顾患者感受,甚至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患者家属的钱,让患者提起医院。他们非但没有和蔼可亲,反而认为这是可恨的。
3.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导致本可避免的医疗事故发生。部分医务人员违反技术规范操作,导致误诊误治。甚至有的医生手术后将纱布和手术器械遗留在患者腹腔内,有的医生手术后误切人体正常器官,造成本可避免的医疗事故。
、患者方面的原因
1 患者法律意识淡薄,容易被误导牵着鼻子走。
2 患者在专业上是弱势一方,不懂怎么保护自己,容易被定义为“医闹”
所以医患纠纷的主要问题在医院,在于医院的管理,在于政策制度对医院的保护,这些种种使得本就是弱势且受伤害的一方在维权过程中举步维艰,很容易就造成二次伤害,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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