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8月30日连云港讯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以来,灌云县检察院先后受理5件涉及医疗机构强制报告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其中,在2起案件中,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致使司法机关延迟获取被害人被侵害信息,未能及时对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进行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并及时惩治违法犯罪。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前沿哨’,是及时发现、阻断、干预违法犯罪行为,避免未成年人持续遭受侵害的重要手段。”据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李杰介绍,今年6月,该院在办理一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发现,未成年被害人受侵害后有就诊记录,但医疗机构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相关线索反映了医疗领域仍存在不知要报告、不愿报告等问题,强制报告制度并未得到有效落实。目前,两件涉案医院未按规定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违纪线索,已被移送卫健委问责。

针对上述情况,该院于6月22日向医疗机构行政主管部门——县卫健委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建议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法律意识。组织开展相应培训,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理解和正确执行这项制度,持续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健全监管机制,压实强制报告主体责任。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强制报告工作,建立排查机制,实现强制报告工作动态管理,组织全县医疗领域、医护人员层层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开展专项整治,严格责任追究。不定期对全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县卫健委在接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题研究,认为检察建议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建议全面具体,给出了有效执行强制报告制度的可行性建议,并对照建议内容迅速整改落实。

8月26日,该院第四检察部向卫健委送达了《强制报告责任人员权利义务告知书》,并对卫健系统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专题培训,卫健委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参加培训。检察官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制度内容、强制报告的主体、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法律责任,指导卫健系统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和义务。通过培训,参会医务人员掌握了需强制报告的情形。

同时,县卫健委与各医疗机构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进一步明确了报告方式和报告责任人,并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对不履职、履行职责不及时、不到位等情况,将严肃追究责任,确保强制报告制度落地生根。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县教育、公安、卫健委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报告工作实施细则》,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切实推动强制报告工作向纵深取得突破。”李杰表示。

(徐云刚 薛书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