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条件构成骗保

原创作者:勇说车险/yongchezhizhu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这几天,编者收到了3笔关于骗保的咨询,当然,他们都是担心自己是否属于骗保。这里,编者还是有必要再强调下,在大数据和高度信息化的时代,所有的行为和痕迹都是有留存的,所以,如果有人经常骗保,那么,翻船是早晚的事,只是,保险公司还没有遇到政府打击的风口,一旦风口到了,就是收网的时候,因为你们的案卷已经堆在保险公司的档案里了,只是你不知道而已。当然,编者这里说的是,专职的骗保人员,这些人以这个为职业的。但如果是偶发性的骗保,就不一定了,这种情况,肯定有人做过,本篇,就聊聊这种类型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面,专门有一个罪名叫“保险诈骗”,一共有5种类型,即“(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这些是基本的类型。下面,编者结合网友的咨询内容,通俗的进行介绍下,这里只介绍网上找不到或很少提到的,务实性的内容,网上满天飞的内容,编者就不赘述了,也懒得再打字。

1、构成犯罪的金额标准,个人的获赔1万以上,单位的获赔5万以上,这些是针对已决案件的,就是已经赔到手的情况。针对没有赔到手的情况,称为未决,一般损失金额要10万以上,公安或检察院才可能会受理。

2、公安立案的条件之一,就是,当事人必须填写有索赔申请书,就是说,如果你没有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索赔,而是简单报个案,就不构成犯罪的条件。就像编者和一位咨询者说的,车是我自己的,这车我不想要了,我就要把它撞坏了去报废,有问题吗?这是我的财产,我们想怎样就怎么样,又没有向保险公司赔偿,管你p事!!!所以,只要没有向保险公司正式提出索赔,就没有骗保的概念。

3、假设你签了索赔申请,那么,你还有最后一次机会,就是在公安立案前,放弃索赔。这时,如果损失金额10万以上,从法律角度,也是可以处理的。但是,在实践中,公安是很少会受理的。同时,对损失金额,你也可以进行抗辩,比如,保险公司定损金额是按4S店标准的,这时,你就可以要求不在4S店维修,这样,可以降低损失金额,如果后面的鉴定机构评估没有到10万,就不会被起诉了。

4、主观上,必须有骗保的意识。几年前,编者遇到一个案例,一个驾驶员酒后开车发生了事故,损失较大,后来叫人顶包,现场2人都进行了酒精测试,现场交警没有发现异常,正常开具了事故认定书。后来,保险公司调查发现,驾驶员被顶包了。于是保险公司找当事人协商,但该驾驶员不承认,最后保险公司报了公安,公安立案调查,把上面2个人都逮捕了,之后检察院提起公诉,开庭审理。那个人请了一个很厉害的律师,该律师抗辩的理由是,当时顶包换驾驶员,目的不是为了骗保,而是怕酒驾被处罚。最后,法院居然没有判当事人骗保,只按酒驾处理(如果按骗保处罚,至少判10年),当然,肯定还有其他证据。这个案例,编者想说明,构成保险诈骗的一个条件是,当事人主观上想骗取保险赔偿金。

5、非故意的恶意地隐瞒事实或欺骗,不构成保险诈骗。比如,编者上周遇到的另一个咨询案件,新能源车的电池组坏了,但车主也不能确定哪里磕到的,这时,如果车主说的地方不是真实磕到的地方,也不构成骗保。

总结,一般车主遇到的绝大部分事故,担心的骗保行为,其实不属于骗保,但有些情况,当事人认为的不是骗保,确是骗保行为。比如,2车追尾相撞,后车驾驶员喝酒了,然后和前车驾驶员商量,让后车换好驾驶员,这种情况,其实前车驾驶员,后车驾驶员和换驾的人,都构成了骗保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之,这种问题,可以单独咨询。但编者还是要告诫一些人,不要主观去骗保,早晚会翻船!

只说保险,不卖保险,答疑解惑,服务大众。敬请关注、咨询!有需求可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