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张女士的外婆经朋友介绍,花9.9元报了个旅游团,可以到兴化一日游,可是等外婆旅游回来之后,张女士却发现了不对劲,外婆去一日游,怎么提了这么多大包小包,她一询问才得知,包里面有2瓶酒,还有个智能煮饭锅,总共花了近1000元。
不是9.9元一日游,怎么到头来却花了近1000元?按理说这些东西,她都是不需要的,是心甘情愿买的,还是受到了胁迫?
张女士将这2样东西拿去查询后,得知根本就不值多少钱,她觉得外婆是被骗了。
原来,这个低价游的负责人王某,在线上线下到处拉人,大巴车也是租来的,然后,到扬州招到了90名中老年人,张女士外婆也是其中之一。
当时来到兴化后,景点没有去几个,就被直接拉到一家生态农庄,定向要求老人们购物,并联合商家一起,忽悠老人购买产品。
在老人们购物之后,商户会给王某所谓的“人头费”。25元一个人,也就是2000多元,因为旅游的目的地有些远,老人们担心被丢在下,所以纷纷掏钱购买。
事后,张女士报了警,王某等人很快被抓获,才发现这个所谓的“导游,”提供不出任何行程单,旅游合同,委派单之类的东西。
由此可以判断,王某等人根本就不是旅行社,打着“低价旅游”的幌子,实际却是骗老人去购物拿提成和“人头费”的。
其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35条,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其实,天上哪会掉馅饼,9.9元旅游,你仔细想想都觉得不可能,其收取的旅游费用包含交通费、餐费、导游费、保险费、礼品费等,价格远远低于其正常的经营支出成本。
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旅程本应是愉快舒心的,但不停被强制进行购物,实在让人高兴不起来,在严惩这些“黑导游”时,也别忘了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1、提高防范意识
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自我防范意识,面对过分热情地主动上门介绍旅游项目、重点推荐免费旅游项目的人,必须坚决说不。
2、通过正规渠道参加旅游活动
正规的旅游团会有规范的旅行流程和人身及财产安全保护措施,并且还可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宁可多花些钱,也要选择安全的出行方式,才能降低受骗几率,保障自身安全。
3、子女要多与父母交流
老年人信息来源少,社会活动参与度低,防范诈骗意识较薄弱。在日常生活中,子女要多与父母聊天,多向父母交流社会上形形色色的骗局,遇事多与子女商量,避免遭受不法侵害。
跟团购买的每一件商品,利润都要经过层层划拨,商品报价水分极大,贪便宜只会吃大亏。
说白了,王某就是靠低价吸引游客,靠购物来赚钱,你以为自己是游客,其实只是个外地来的顾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