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海口8月29日电 (宋彤桐)8月29日,记者从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由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继续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工作主要由社区进行管理,该项工作对社区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均有要求。

(一)社区服务要求

一是登记造册。街道(镇)、社区(村)工作人员要加强摸排和信息登记,及时掌握返回属地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信息,按照“一户一档”或“一人一档”要求,登记造册,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下发居家健康监测告知书,告知居家健康监测相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宣教和指导,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监测。并摸清孕产妇、透析病人等居家健康监测特殊人员情况,建立台账,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关爱服务。

二是监测信息收集。街道(镇)、社区(村)可通过建立微信群、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两次定期询问和收集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体温、症状等信息,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立即报告,并由专人联系 120 负压急救车就近原则送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管理要求

一是健康监测。实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每日早晚各测量一次体温,做好症状监测,并向社区(村)如实报告。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告知社区工作人员,并配合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时如实告知医务人员流行病学史。

二是场所要求。选择在通风较好的房间居住,尽量保持相对独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使用单独卫生间,避免与其他家庭成员共用卫生间;房间内应当配备体温计、纸巾、医用防护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消毒产品及带盖的垃圾桶。

三是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N95/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是卫生防疫要求。第一,保持家居通风,每天尽量开门窗通风;第二,做好居家环境卫生清洁,对卫生间、浴室等共享区域定期通风和消毒;对门把手、手机、开关等日常高频接触物品表面定期消毒;第三,做好手卫生,讲究咳嗽礼仪,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盖口鼻或用手肘内侧遮挡口鼻,将用过的纸巾丢至垃圾桶,如接触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第四,尽量不与家庭内其他成员共用生活用品,避免与家人密切接触,用餐时提倡分餐制。

四是核酸检测。根据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出院(舱)后第4、7天完成核酸检测,实行单人单检、上门采样。

五是对于核酸检测结果的判读。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一旦发现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呼吸道标本核酸“阳性”,要立即做出研判:

如未出现任何症状体征,且核酸检测Ct值≥35,不再进行管理和判定密切接触者;如核酸检测Ct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