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12时8分,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一女子报警称: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95号民房发生火灾,有人员被困。

接到报警后,当地消防部门组织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12时20分,大队消防救援人员和辖区派出所人员先后抵达现场。经侦查,现场未发现起火情况,询问周边居民均表示没有发生火灾。

为慎重起见,大队消防救援人员拨打报警人电话进行确认,一女子接到电话后走出民房并自称是其报的火警,表示民房未发生火灾和人员被困情况。

经警方调查,女子陈某某,江田镇桥里村人,现年42岁。据陈某某交代,她于8月22日上午发现家门口大门被一辆小车挡住导致进出不便,报114挪车无果后心情郁闷,便想通过谎报民房发生火灾且有人员被困的警情挪走车辆。

陈某某谎报火警的行为不仅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为严重的是浪费了有限的报警公共资源,极有可能因占用报警资源而造成其他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陈某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行为供认不讳。

最终,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经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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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消防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群众:

119火警电话属于社会公共资源,谎报火警,不但会影响消防救援队伍的正常执勤秩序,而且会耽误真正需要救助的群众。希望广大群众切勿随意拨打、恶意骚扰119火警电话以及谎报火警,一经查实,将由公安机关予以严肃查处。

来源丨海博TV、福建新闻频道、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