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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检察“夷树光”未爱联盟

光泽检察“检心·佑爱”未检工作室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在教师队伍中开展法治教育,是“法治进校园”的重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增强教师依法治学、依法治教的责任意识,全面充分落实校外辅导员职责任务,2022年8月23日,光泽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光泽县第一中学校外辅导员应浩丽受邀走进法治课堂,为今年新入职的40余名青年教师进行法治意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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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以“牢记育人初心,筑牢法纪底线”为主题,精选《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与学校、教师、学生责任义务紧密相关的校园伤害事故、高空抛物、防控校园欺凌、预防性侵等条款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针对常见易发的“强制猥亵”、“强奸”、“故意伤害”、“危险驾驶”等教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严重影响教师队伍形象的情况,犯罪行为结合身边真实案例进行了警示教育。同时,应浩丽检察官对《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规定中惩戒的尺度、程序和权利维护进行详细解读,明确了教师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并组织学习了《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背景和意义,对强制报告主体、报告内容、报告途径、怠于履行后果等进行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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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

202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团中央、全国妇联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规定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必须强制向公安机关报告。

2、谁来报告?

《意见》规定居(村)民委员会,学校、教育机构及校车服务者,医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儿童福利院等救助机构,社工机构,旅馆等,凡是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的机构都是强制报告部门。上述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公职人员都有强制报告的义务。

3、什么情况报告?

发现未成年人受侵害就要报告,比如未成年人非正常伤残、死亡,遭受家庭暴力,严重营养不良、意识不清,被遗弃,疑似被拐卖或被收买的,被组织乞讨的或者女性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怀孕、流产的,疑似的或者面临危险的都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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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泽检察|“检心·佑爱”:为全县新入职青年教师上好岗前法治第一课

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予以行政、刑事法律责任追究。

及时报告取得明显效果的,予以表彰、奖励。

对报告人信息保密。

广大青年教师纷纷表示,在刚入职时接受这样的法治意识教育非常有必要,只有做到心中有法,才能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也只有做到心中有法,才能更好的教育学生从小学法守法知法用法。

图|酷暑中的清荷

文稿:叶娟、方晨

副总编辑:俞忠友

总编辑:吴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