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大学时勤工俭学,找了份兼职,结果学校疯传我干的是不正当行业,如她们所愿,多年后我做了包厢营销经理。

同学聚会上她们冷嘲热讽,饭店偶遇的那位传闻中不苟言笑的叶大律师,却西装革履半蹲在我面前——

「嫣嫣,拜托,今晚给我留个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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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学毕业后,我在今朝夜总会上班。

干的是包厢营销。主要是销售厅房、包间、酒水之类。

我今年快三十了,混到这个年龄做了营销经理。

我们这组年轻女孩居多,业绩一直挺好。

丽姐那组也不错,偶有发挥失常的时候,下午五点就开始微信轰炸我,急吼吼道:

「代嫣,你那组预订几个厢了?我这边才三个,到晚上实在不行,借点业绩给我,下次有难搞的客人我让阿娟她们去帮你们喝。」

丽姐大了我九岁,妥妥的半老徐娘,一头泡面卷染成了栗红色。

我与她相处很好,主要是因为她性格爽快,而我比她更爽快。

今朝是本市最大最热闹的一家夜总会。

几个营销组没有那么多的勾心斗角,因为除了我和丽姐,剩下的一个常打交道的营销经理是男的。

我们叫他辰哥。

辰哥也很好说话,把大家当姐妹处。

晚上七点,今朝开始营业。

女孩子们从后门陆续而来,集合到化妆间。

有的脸上还带着昨晚的残妆,睫毛膏糊在眼上。

有的则素面朝天,穿着吊带裙,对着镜子认真护肤。

也有手残不会化妆的,花个三十块钱就能找兼职的化妆师小姐姐们帮忙化个漂亮妆容。

化妆师带来的粉底都很一般,通常她们会要求用自己的 MAC 或阿玛尼。

当然也有不用的,比如我这组新来的一个女大学生。

她是被她同学甜甜介绍过来兼职的。

这里的女孩用的都是艺名,比如甜甜,真名叫程雪婷,是个大二的学生。

她那同学来之前连名字都想好了,叫小曼。

小曼长得有点土气,小鼻子小眼睛,扭扭捏捏。

一开始我不肯要她,甜甜挽着我的胳膊晃来晃去:「嫣姐,你留下她吧,她爸爸癌症住院,家里积蓄都花光了,欠了一屁股债,连她的生活费都给不起了,她真的很需要钱。」

我无奈道:「不是所有人都适合吃这碗饭,形象倒是其次的,毕竟上了妆谁都不会太难看,但就其他方面,你真觉得那些客户她应付得来?」

我看人一向很准,这姑娘太老实,不像甜甜,性格活泼,情商也高。

甜甜来这里兼职快一年了,她很机灵,也很能喝。

我曾问她好好的干吗要到这种地方工作,她眨巴着眼睛,一本正经地告诉我:「钱不够花呀,我妈给我每个月一千,我一套护肤品都一千八了,还有那些好看的包包和鞋子,谁不喜欢去商场买名牌。」

我见惯了太多女孩干夜场的理由,千奇百怪。

丽姐那组有个叫哈娜的,来这里上班的原因是因为谈了个男朋友。

男的一直没工作,整天家里躺尸打游戏。

于是女的来夜场上班,养活两个人。

这样的姑娘不多,不撞的头破血流根本不会清醒。

更多的是像小曼这样的,来这里上班,是因为缺钱。

而且是很缺钱。

如我在这里最好的朋友阿静,我刚来今朝的时候她就在这里上班了,原因是遭遇了网络刷单诈骗,信用卡都刷爆了。

中间她还清了钱,离开了有一年,在我成为营销经理管着一个组的时候,她又回来了。

原因是又掉进了网络杀猪盘,被洗了脑,各种网贷都借,这次欠了一百多万。

还有芸芸,二十六岁的单亲妈妈,因家暴离婚,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

每个人都有干夜场的理由,却并不是每个人都适合来这里。

但甜甜一直说,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谁也不是天生适合干这行啊,嫣姐你放心吧,小曼适应能力很强的,我可以帮她,你看这样行吗,咱先让她试几天,我来带她,到时候你要是还不满意,再让她走。」

因她这句话,小曼真的留在了这里。

她底子不好,所以每次都是找化妆师小姐姐仔细地上妆。

不得不说,化完妆还是挺清纯的,有点像那个眼睛很小的韩国演员郑多彬。

我知道,之所以愿意留下她,还因为甜甜说的那句「谁也不是天生适合干这行」。

每到晚上六七点,偌大的两间化妆室和更衣室,热热闹闹,吵吵嚷嚷。

最终,大家打扮得光鲜靓丽出门,换衣服时够不到后背的内衣排扣,还会叫一旁的辰哥帮下忙。

一切归于平静后,通常我会在化妆间点一支烟,吞云吐雾,看着镜子里眉眼深沉的自己,陌生又恍惚。

我曾对甜甜说:「我上大学那会儿,一个月生活费才五百,你还年轻,所以那些名牌护肤品和包包都不是必需品,将来都有机会买得到。」

甜甜不以为然,只告诉我说:「时代不一样了嫣姐。」

时代不一样了,但有些道理是一样的。

如茨威格「断头皇后」里人尽皆知的一句话——

所有命运馈赠的礼物,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

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有,含着金汤勺,有的人一出生什么都没有,贫穷不堪,芸芸众生,每个人的出场方式都不同。

人生没有彩排和剧本,脚下的路走过了便不能重来。

正因如此,手握好牌时应该珍惜,走好脚下每一步。

手握烂牌时更该精心钻研,拼尽全力给自己赢个大满贯。

在自己的人生主场跑了龙套,是很可惜的一件事。我对着镜子出神的时候,香烟缭绕,会不由得想,属于我的那个时代是什么样子的。

二十岁的时候,我似乎和小曼一样,有着晦涩内敛的性格,沉默无声地低着头走路。

不同的是,那个时候我在学校没有朋友,还要因为一个男生心血来潮的表白,被人当作公敌,谩骂、侮辱。

然后我会很自然地想到周烬,那个在我漫长而黑暗的人生中投下一道光亮的小混混,在记忆中逆着光冲我笑。

两道浓黑桀骜的眉毛,眼眸中含着的那抹坏笑,隔了岁岁年年,还是那么生动鲜活。

那些过往,会令我烦躁地掐灭烟,然后花费几分钟的时间来平复心情,接着神色如常地走出化妆间,去前堂大厅给我那组小姐妹简单开个例会。

然后大家该工作工作,在夜总会一片骄奢热闹的氛围下,迎接客户的到来。

千篇一律的唱 K、玩骰子、饮酒、贴着耳朵说话……桌上开着 XO 套餐,面对客户不是太过分的黄段子和咸猪手,大家也能半嗔半怒地周旋。

现在的夜场不比以前了,我还记得十年前今朝的老板付雷和人合伙开 KTV 的时候,那个时候才是真的乱,黑恶势力滋生,夜场有真空,有艳舞,几乎成了一条淫秽的产业链。

其他不为人知的勾当也是有的,那时候付雷也很无奈,因他想在淮城扎根混下去,有不得不依附的人,很多不愿做的事也无力拒绝。

不过好在,如今他是混出头了,也洗白了。

在淮城黑白两道,提起他的名字,如今总能让人忌惮几分的。

付雷名下的产业很多,有饭店、会所、科技公司……兴许正是知道洗白得不易,那些违法犯罪的勾当,他如今是撇得一干二净。

如今朝,明明是夜总会,年底城市评选的时候,竟然也能得个「十佳文明场所」的提名。

我很早就知道,付雷哥是个狠人。

今朝营业到凌晨两三点,通常也就酒阑人散了。

到了快结束时,大家都喝的一身酒气。也有精力旺盛的小姐妹,散场之后招呼着一起去吃夜宵。

我很少参与她们的第二场活动,面对盛情邀请,总是淡淡一笑:「你们去吃吧,我年龄大了,熬不过你们年轻小姑娘,再不休息怕长皱纹。」

我睡眠质量一向不好,因此通常会直接回家。

今朝门口,每到这个时候,总会停着很多出租车。

我最近出门的时候,会习惯性地朝东面路口看一眼。

果不其然,一个星期了,那辆黑色奔驰又定时定点地等在了那里。

车里人应是注意到了我,一道颀长挺拔的身影下了车,隔着老远,男人手搭在车门上,目光沉沉地望过来。

我没有理他,径直上了出租车,报了地址。

到了小区楼下,付了车钱,下车时又不无意外地看到了那辆跟过来的奔驰。

换作旁人,兴许会让我感到害怕。

但这个人不会。

他叫叶诚,是个律师。

更准确地说,是个在淮城挺有名气的律师。

叶诚苗根正红,毕业于九京大学法学系,父亲是一名法官,母亲是检察院的人。

他在上学时就很有名,就读硕士研究生时在学校的引荐下,联合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协同办理过一起很有名的司法鉴定对抗案。

两年前又与其大学同学一起创办了京淮律师事务所,很擅长做刑事辩护及办理各类疑难法律事务。

我对他很了解,不仅因为我曾经也是九京的学生,还因为一个星期前,我刚刚甩了他。

说「甩」这个字可能不太合适,因为我们一开始也不是什么正经的关系。

两个月前他们事务所帮启氏集团的林总打赢了一场经济纠纷案,林总在今朝订了包厢,非要拉他们事务所的律师来庆祝一下。

包厢是在阿静这里订的,业绩在我们这组,林总又很豪气地开了人头马套餐,我于是去敬了几杯酒。

于是便认识了叶诚。

当时偌大的包厢,林总他们身边都坐了人,觥筹交错,灯光溢彩,语笑喧阗,气氛正浓。

我与林总谈笑几句,林总把我引荐给了叶诚。

「代嫣啊,听阿静说你也是九京大学毕业的?来来来,叶大状,给你介绍个校友,大美女。」

包厢人很多,一开始我没注意到他,待到一眼望去,四目相对,空气似乎凝结了下。

人与人之间总是讲究些眼缘的。

叶诚很年轻,也很帅,那种帅符合一个精英律师该有的正气。

乌黑且精致的发型,整洁得一丝不苟,额头光洁,鼻梁高挺,薄唇微抿,五官端正,无可挑剔。

他戴着一副金丝框架眼镜,儒雅斯文,又很好地遮掩了深邃眼眸中泛出的那抹精光。

只一眼,我便知道我该同他发生点什么的。

传闻中叶诚滴酒不沾,且性格清冷,无论是工作上还是私底下,常常是不苟言笑的模样。

那晚如传闻中一样,他是被事务所的另一名合伙人硬拉过来的,全程没有喝一滴酒,身边也没有坐任何一名女伴。

看得出来,他不喜欢这种场合,面上不露声色,但时不时皱起的眉头彰显出心底的烦躁。

好在后来我解救了他。

我坐在他旁边,对上了他探究的眼神。

「你好,叶律师。」

「你也是九京大学毕业的?」

叶诚声线清冽,低沉悦耳,微微侧目看我,眼镜上折射出的光线,映着漆黑瞳仁,泛着深邃的幽光。

当他对一个女人产生好奇,主动开口询问,我便知道,他是不讨厌我的。

我也一向知道自己长相不错,混迹风月场所多年,挂在脸上的笑是得体而温柔的。

如果我愿意,这温柔之中还可以带点撩人的味道。

我毕业于九京,比他高了一届,应该算是他的学姐。

叶诚一定很诧异,一个名校毕业的学生,为何会在夜总会工作。

这些我无需同他解释,如果他对我感兴趣,以后稍加打听,什么都会知道。

那晚凌晨,叶诚离开的时候,我主动问了他,能不能送我回家。

他坐在车上看我,挑了下眉,眸光深深,也不知在想些什么,最终默许了我打开副驾车门。

到了小区楼下,下车时,我又笑着问了他一句:「要不要去我家喝杯咖啡?」

很明显的暗示,大家都是成年人,没什么好遮掩。

我眼神坦荡,神情自若地看着他,仿佛他拒绝或者不拒绝,都无伤大雅。

他抿着唇打量我,最终说了一句:「你一个人住吗?」

「当然。」

「……需不需要去便利店先买东西。」

「不用,我家里有。」

我巧笑倩兮地看着她,加深了嘴角的弧度:「很多。」

四目相对,叶诚皱了眉,这一刻他是迟疑与犹豫的。

我大概知道他心中所想,一面是道德的枷锁,一面是长相姣好、看起来有眼缘的女人。

这女人还笑得如狐狸一般,云淡风轻地勾搭他。

而他恰好又是单身,血气方刚的年龄。

他是律师,不是圣人,所以愿者上钩。

叶大状一开始还很收敛,等到上了楼,摘了那副眼镜,扯了扯衬衫,妥妥的斯文败类一个。

第二天他走的时候,我还没睡醒。

等我睡醒了已经是中午十一点。

床头柜上放着一沓现金钞票。

很好,各取所需,谁都不必有心理负担。

我坐在阳台椅子上,艳阳高照时,点了支烟,夹在指尖端详,看着那微不足道的星火一点一点烬烧。

快要熄灭时,猛地吸了一口。

香烟融入肺里的感觉,奇异得让人心情舒畅。

2

之后隔了几天,叶诚没再找过我。

但半个月后,我借故找上了他。

起因是那名叫小曼的女孩,被人拿酒瓶砸破了头。

打她的男人叫何星海,是今朝的常客,通常我们叫他何少。

没错,他是个有钱的富二代,而且是个在淮城嚣张得出了名的年轻富二代。

我闻讯赶去时,包厢门推开,看到的是小曼捂着头蹲在地上,血顺着指缝流出来。

甜甜等人吓白了脸,站在一旁大气也不敢出。

而这富二代见我进来,眯着眼睛道:

「嫣姐,我 TM 每次来是缺你们钱了还是小费给得少了,觉得我好糊弄?喝个酒推三阻四,给脸不要脸,想立贞节牌坊何必来这种地方。」

不用猜也知道发生了什么,我脸上挂着笑,上前将小曼扶起来,「抱歉何少,扰了你们的兴致,别生气,咱们之间有话都好说,我现在先叫人把小妹送医院,你这一瓶子下去,可不轻呢。」

随后而来的辰哥等人把小曼带了出去,我示意甜甜她们也离开,只留了我和大堂经理赵晖善后。

十年前付雷在淮城刚起步的时候,晖哥便已经跟着他混了。

他跟付雷差不多同岁,快四十的糙汉子,这种场面对他来说是见怪不怪了。

晖哥好脾气地跟何星海聊了几句,继而道:「小妹不懂事,确实欠调教,但何少出手是不是重了些?现在是法治社会了,打人终归是不对的。」

何星海年轻气盛,态度嚣张:「我也就是吓唬吓唬她,谁知道她跟个傻缺一样不知道躲,打也打了,医药费我出就是。」

有钱人总是这样无所畏惧,我笑道:「何少这一瓶子力道不轻,少说也是脑震荡,没个七八十万应该是不行了。」

「什么?你说多少?」

何星海像听到笑话一般,冷笑着看我:「你说七八十万就七八十万了?你算个什么东西?」

「我是什么东西不重要,重要的是您要赔的不仅是医药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万一给人家小姑娘吓出个好歹来,阴影可是一辈子的。」

我笑眯眯地看着他越来越阴沉的脸,又加了一句:「何少要是嫌赔得多,不如我打电话给雷哥,让他来跟您谈?」

我早说过,在淮城,提付雷的名字总是会让人忌惮几分的。

何星海阴晴不定地盯着我,最终笑了一声:「行,你说多少就多少,老子有的是钱,下次万一手滑砸到了你头上,也按照这个标准来赔。」

言语之间,妥妥的恐吓威胁,我但笑不语地看着他。

晖哥先皱起了眉头:「何少,这话可不能乱说。」

何星海哈哈一笑:「开个玩笑,紧张什么,嫣姐什么身份,我敢动她?雷哥能放过我?」

他说得对,他不敢动我,因为谁都知道,今朝的营销经理代嫣,是付雷罩着的。

甚至很多人,来我这里订厢,为的是讨他的好。

晖哥开车带我去了一趟医院。

甜甜见了我哭得泣不成声:「嫣姐,对不起,我不知道 503 是何星海的场子,他来得晚,而且来到之后点名要小曼喝,我说什么都没用。」

她很愧疚,因为小曼一开始来的时候,我就千叮咛万嘱咐地告诉她,在她适应夜场之前,只能让她进那些熟悉的且脾气好的客户订的包厢。

甜甜脸上清晰的五个手指印,不出意外的话,也是何星海打的。

我拍了拍她的肩,安慰她:「没事,从好的地方想,小曼她爸的医药费有着落了。」

小曼没什么大碍,诊断是中度脑震荡,需要住几天院。

如我所料,她是很愿意私了的。

没有人跟钱过不去。

何况还是那么一大笔钱。

离开医院后,我径直回了家,看下时间,快十二点了。

思来想去,我在这个时间给叶诚打了个电话。

手机号码还是在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官网上找到的。

接通后,他的声音是一贯的清冽低沉,还带着点被吵醒的不悦:

「喂,哪位?」

「叶律师,我是代嫣,今朝夜总会那个。」

叶诚没说话,应该是醒了,陷入短暂的沉默之中。

我笑了笑:「不好意思,刚刚我们这里的小妹被人打了,我想咨询一下故意殴打他人能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你现在在哪儿?」

「呃,我刚从医院回到家。」

我站在阳台的落地窗前,目光望向漆黑夜幕,嘴角缓缓勾起笑:「不知道这个时间,你能不能来我家一趟,我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仔细告诉你。」

约莫半个时辰,夜深人静,叶诚应约而来。

开门的时候,看到穿着蕾丝吊带裙,手拿红酒瓶的我,意料之中,他挑眉笑了。

我也笑了,半湿的长发披散在耳后,扬了扬酒瓶:

「喝点?」

「我不会喝酒。」

「哦?喝了会怎么样?」

他目光幽深地落在我身上,凑上前握住我的腰,低头在我耳边笑了一声:「会发疯。」

这是叶诚第二次来我家。

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醒来,他没有走。

我起床的时候他还躺在被窝里,呼吸均匀浅淡,凌乱的头发下,睫毛安静垂落,于眼睑处投下一片阴影。

他累着了,天快亮的时候几乎才睡。

我看了一眼时间,如我往常的生物钟一样,上午十一点。

习惯性地缩在阳台躺椅上,我点了支烟,眯着眼睛晒太阳。

香烟还剩一半的时候,叶诚醒了。

刚睡醒的他有片刻茫然,揉了揉凌乱的头发,睡眼惺忪。

很像一个懵懂天真的大男孩。

我温声笑道:「你醒了,要不要再睡一会儿?」

他这才仿佛醒透,已不见了方才的茫然,拿起床头的手机看了下,深邃眼眸恢复一贯的清醒与冷静。

「事务所还有事,我下午会很忙,现在就走。」

「嗯,好。」

我扭过头去,透过窗口的艳阳下,看着手中的香烟燃尽。

叶诚窸窸窣窣地穿了衣服,戴上名贵腕表和那副金丝眼镜,待到站在我旁边,白衬衫,西服裤,长身玉立,身姿高挺,又是一贯的矜贵模样。

我侧目看他,眼中含着隐约笑意:「不是有事吗?怎么还愣着?」

他迟疑了下,「已经中午了,要不一起吃饭吧。」

「不用了,其实我也没空,我约了人。」

「那,下次?」

「嗯。」

「加个微信吧。」

叶诚拿出了手机,他的手很好看,骨节分明的手指,修长白皙,在屏幕上飞快地点了几下,递了上面的二维码过来。

我的笑不动声色地凝结在唇边,歪着头看他:「不用了,叶律师,有事打电话就好了。」

他愣了下,抿了抿唇,脸上神色有些不自然:「我今天,没带那么多现金。」

我了然:「没事,上次给得挺多的。」

可能是我神情太自然,嘴角始终噙着笑,温温柔柔,倒令叶诚面上一时十分尴尬,眼眸深深,轻咳一声,不自然地别过脸去。

「我过几天要去国外一趟,你有没有想要的包,或者手表首饰之类的,我买给你。」

「不用了,叶律师,你太客气了。」

我随口应付一句,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含在嘴里点燃,然后夹在指间,似笑非笑地看着他:「我对那些东西,不太感兴趣。」

叶诚皱了下眉,四目相对,神情有些复杂,一副欲言又止的迟疑样子,最终抿了抿唇,道:「少抽点烟吧,对身体不好。」

我愣了下,很快笑道:「好。」

叶诚离开后,我如他所言,掐灭了烟。

然后站在窗口,看着那辆黑色奔驰出了小区。

我想,我跟他应该不会再见面了。

随后简单打扮了下,我也出了门,去地下车库开了车出来。

我没骗他,我中午确实约了人。

去的是城西香山麓附近的四合院区。

作为淮城有名的园林式住宅区,这里的房价可谓是高出了天际。

有些人买房是为了生存,有些人买房却是为了欣赏。

如付雷,在这一处有整整一排的中式四合院。

我见到他的时候,他正在其中一处院子里修建园林,搭起的爬高架上,有几人正仔细地修剪着那棵价值千万的贵妃罗汉松和日本黑松。

而身穿亚麻布衫的付雷,头上戴着草帽,脚底踩着黑布鞋,正拿着木耙仔细地梳理着另一处松树外围的金粒子。

内里苔藓潮湿鲜绿,金粒子在阳光下泛着灿烂的光,被梳理得条条道道,线条分明。

四十岁的付雷,沉迷于园林艺术无法自拔。

造园造景,往往需要长达一两年的时间,才能将一处宅院打造得如苏州园林一般精致。

付雷为此开了一家园艺公司,有专业的团队匠心独造。

古色古香的院子,奇石假山,小桥流水,一池锦鲤争先恐后地游来游去,仙雾飘飘。

这座名为「桃花源」的四合院很大,不仅有云香斋,还有咏园、快哉亭……

各种贵妃罗汉,百年大老黑,龙游梅,垂梅,羽毛枫……置身其中,让人仿佛真的入了梦境桃花源一般。

耳边是潺潺流水,鸟语花香。

白墙黑瓦拐弯处,还有名家题的一首诗,框嵌在廊下——

闲来桃花源墅,花径石斜莲步。

回眸景深,枫虬起舞。

朝暮,朝暮,绝美春秋几度。

比付雷更懂得鉴赏美的人,没有他有钱。

比他有钱的,却又没有他这样的品位。

是以他的造园团队,在互联网发展迅速的今天,随手拍的一个小视频,便能火到国外。

单是一棵松树,一块石头,就要价值成百上千万,打造这么一座院子,即便是富豪也分三六九等。

能借此机会跟付雷攀上关系的皆不是普通人。

又或者说能让付雷以此攀上关系的,更不是普通人。

这些年,付雷混得可谓是风生水起。

没见过他的人,一定不会想到,这样一个穿着黑布鞋,亚麻衫,下巴留胡茬,头发扎在脑后的男人,一身文艺气质,竟是今朝的幕后老板。

付雷不仅有气质,还有深眼窝,双眼皮,棱角分明的脸。

他是标准的立体长相,相貌端正,并且是很干净的一个人。

至少,表面上是。

看到我来,他放下木耙,脱了手套,迎面笑吟吟走来:「小嫣,你来得正好,看看我最近新移植的黑松,从日本运过来的精品。」

那棵众星捧月般,被很多人围着修剪的松树,高耸硕大,造型精美,伸展的松枝如一片片飘逸的云。

我不禁感慨:「真的好漂亮。」

付雷站在我旁边,比我高了半头,声音欣慰:「我在静冈国际园展,一眼就看上了它,这么美的松树,错过了会是终身的遗憾。」

谈及喜欢的松,他侃侃而谈:「看到那个穿黑衣服的师傅没?他叫李言杭,著名的黑松大师,我本来想自己爬上去修剪,又怕手艺不精破坏了美感,所以便把他找来了,权当是交个朋友,待会介绍你认识一下。」

我笑着摇了摇头:「我认识他干吗呀,以后又没打交道的机会。」

「那可不一定。」

付雷转头看我,眼神含笑,声音温和:「小嫣,你大学不是修的艺术设计类吗,以后来帮我管理园林公司吧,跟人家大师多学习一下手艺,以你的聪明和能力,将来一定有很高的造诣。」

这不是他第一次有这样的想法,明里暗里提了几次了,如同之前一样,我拒绝了他:

「算了吧雷哥,我不是那根葱,而且我也不想离开今朝。」

付雷难得地沉默了下。

他没有逼我,也不会要求我什么。

因为他知道,我曾经患过一场很严重的抑郁症。

至今我的手腕上,还有当年割腕自杀的痕迹。

虽然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但当年心理医生的话,他也是有所耳闻的。

那时心理医生对周烬说:「要对她有耐心,像哄小孩一样顺着她,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但凡让她有一丁点兴趣的事,就加倍去做,如果她看到一束花会开心,那就每天送给她……」

周烬那傻子,后来在我家小区楼下种了满满一花园的月季来着。

哦不,我说是月季,他不承认,非说是玫瑰。

付雷的目光落在那棵高耸的黑松上,良久,说了句:「阿烬他不会回来了。」

「我知道。」

我也如他一样,看着那棵松,神情柔软下来:「我就是想着,万一哪天奇迹出现,他又回来了可怎么办,今朝的大门,已经不是曾经的钻石了,那怎么办呀,我不能让他找不到路啊。」

「小嫣……」

付雷望着我的眼神,应该是同情而怜悯的,他似乎想说什么,但又不知从何说起。

我也不想听他继续讲那些没用的话,转而笑道:「雷哥,你打电话叫我来,就是为了看这棵松树?」

「当然不是。」

付雷笑了:「下午紫薇会展中心有一场拍卖会,吃完饭你跟我一起去。」

「啊?姚姐呢?」

「她健身去了,一把年纪了突然对自己严苛起来了,整天嫌自己胖,三天两头地往健身房跑。」

「那你不早说,我今天穿得不够正式。」

「哈哈,没事,我待会也不换衣服了,咱们溜一圈儿就回来了。」

付雷如此不拘小节,我也抿着嘴笑了,索性我穿的是白色外套,扎高马尾,他穿的是白布衫,扎低马尾,随意到一块去了。

要丢人一起丢人。

3

我想错了,和付雷一起出门是永远不会丢人的。

秘书,助理,保镖,司机,齐刷刷地跟着。

我还没打听明白紫薇会展的这场拍卖会是哪位名人举办的,就已经出尽了风头。

无数人在跟他打招呼,左一句「付先生」,右一句「哎呀,没想到您亲自来了」。

还有人跟着拍照,会场领导模样的工作人员,嘴都咧到耳门子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是著名的绘瓷艺术大师陈老先生和他夫人童巍女士联名一些知名艺术家共同举办的慈善拍卖。

童巍女士是传统绘瓷艺术研究会的会长,还曾参与过明清御窑复烧,传承家学,擅作粉彩花鸟,其名下作品深受海内外收藏。

因为双方都是有身份的大家,而且承办方及早通过媒体宣传,此次拍卖结束将会做社会公益服务,资助困境学生及成立基金助力脑瘫孩童。

是以这场拍卖座无虚席,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几乎都来捧场。

而且很巧的是,我还在这里见到了叶诚。

他们事务所担任了此次拍卖活动的法律顾问。

叶诚作为老板,西装革履,带着团队亲自出席。

并且他与陈老先生及童巍女士似乎相当熟稔。

他自然也是看到了我的。

在拍卖会开始之前,付雷与陈老和童巍女士打了招呼,都是喜欢艺术的人,相当客气和热络。

我站在付雷面前,举止得体,落落大方。

与他的生活助理姜晴不同,她穿的是正式的西装套裙,而我,白外套,休闲裤,运动鞋,与同样衣着随意的付雷实在太搭太另类。

不过付雷随随便便往那一站,周身都是气质。

为了不丢他的脸,我自然也是腰杆挺直,笑容淡淡,扎起的高马尾上还卡了个墨镜,格调肯定是装到位了的。

我与叶诚便是在这种情况下,进行了今天的第二次见面。

童巍女士慧眼识珠地看出了我的不同,笑着让付雷介绍一下。

付雷跟她道:「童老师,这是我妹妹代嫣,上学的时候也是艺术生,她学过画画,在这方面很有天赋,有机会还请您指教一下。」

叶诚在她身后,目光幽深地看着我。

我目不斜视,脸上含笑,同童巍女士握了手:「久仰大名童老师,别听我哥瞎说,我很多年没拿画笔了,实在惭愧。」

童女士当然不会深究我到底会不会画画,以及画得怎么样,她只是笑眯眯地端详我,拍了拍我的手背,对付雷道:「付先生,你这妹妹可真漂亮,长得跟幅画似的。」

夸完又慈爱地问我:「小嫣今年多大了?有男朋友没?」

我尴尬地笑了下,尚未回答,付雷已经不紧不慢道:「单身呢童老师,您又不是不知道,现在的年轻人,推崇什么自由主义不婚族,倒是我们这些老古董跟着瞎操心。」

童女士止不住点头,感同身受似的目光落在一旁的叶诚身上:「可不是,你瞧我这外甥,快三十的人了,整天就知道忙工作,女朋友都没时间找,我们这些做长辈的催也没用,人家年轻人有自己的想法……」

我抬头望去,目光与叶诚碰了个正着,于是很快又移开。

眼看付雷与童女士还要聊下去,我及时打断了他们的话,礼貌道:「童老师,好不容易见您一面,我能跟您合个影吗?」

拍卖开始之前,我曾疑心付雷带我来这儿的目的,是想找机会给我认名师搞艺术。

结果到了拍卖会开始,才知道他真正的目的,是何星海他爹。

作为淮城有名的富商,富二代何星海的老爹何荃也来了。

既然来了这种场合,定然是要拍下一两件东西回去的。

结果我很快发现,但凡何家举牌,不管拍卖的是什么,付雷身边的秘书杨天奇都会跟着举牌加价。

一次, 两次,三次。

很快,何家也察觉出了不对,从一开始的客气谦让,到后来不明所以,有了几分恼怒。

针锋相对了一阵,杨秘书永远比他们高出一口价。

几乎全场都察觉出了不对劲,何家这是摆明得罪了付雷。

于是只要何家举牌,全场无人再喊价,只剩杨天奇面无表情地往上加。

我侧目道:「雷哥,没必要。」

拍卖场的灯光,映在付雷的脸上,棱角分明,神情透着冷意。

他淡淡道:「没事,闹着玩而已。」

一次次地闹着玩,连主持人都蒙圈了——

「付雷先生又加价一次。」

「付雷先生加价两次。」

「付雷先生第三次加价。」

「成交!」

全场的目光都注视在我们这边,交头接耳,我无奈地撑着额头,继而将墨镜往下拉,遮住了脸。

何家从一开始的懵逼,到恼怒,最后归于平静和忐忑。

直到拍卖结束,一把年纪的何荃老狐狸一般,笑呵呵地走过来,同付雷友好地握手——

「哎呀付总,您可真是一点机会都不给我留啊,那张素三彩的瓷板画,我是真喜欢呀,原想拍下当壁挂,还是被您拍下了。」

「不好意思,那瓷板画我家妹妹也喜欢,所以就不遑多让了。」

付雷面上含着笑,客气疏离,声音淡淡。

点到为止,双方都是聪明人,何荃看了我一眼,又寒暄几句,这才匆匆离开。

想来回去之后,会好好管教一下他儿子了。

待人走远了,我叹息一声:「雷哥,真没必要的。」

付雷不甚在意,也没接我的话,只是道:「那张瓷板画回头让姜晴放你车上,别的东西你看你有喜欢的吗,喜欢的话就去挑挑,不喜欢就让小杨去操办一下,全部捐掉吧。」

我笑了下:「好。」

拍卖会结束半个月后,我接到了叶诚的电话。

他说他刚从国外回来,给我带了礼物。

电话打来时,是晚上十一点,我在上班。

今朝灯光璀璨,我坐在大堂沙发上,漫不经心道:「不必了叶律师,我什么都不缺,你送别人吧。」

叶诚沉默了下,说了句:「我在外面。」

我拿手机的手顿了顿,又道:「哦,很晚了,那您回去吧。」

「能出来下吗?我有话跟你说。」

「我在上班,很忙。」

「我等你下班。」

我皱了下眉,长长地叹息一声,那边已经很快地挂了电话。

凌晨两点,包厢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

晖哥招呼我下班。

走出夜总会大门,我四下观望,果然看到了叶诚的车。

他还真是有耐心。

我心情复杂地走过去,上了他的车。

叶诚率先递过来一个 Bvlgan 的香水手提袋,笑道:「礼物。」

既然他执意要送,我只得顺手接过,礼貌一笑:「谢谢。」

「我送你回家。」

「好。」

叶诚启动车子,开车送我回去。

一路都没有说话。

到了我家小区楼下,我没有立刻下车,目光静静地看着他:

「叶律师想跟我说什么?」

「其实你,不用跟我这么生疏,毕竟我们,论起来我该叫你一声学姐。」

一向头脑清醒、口齿严明的叶大状,仿佛很为难似的,又最终下定决心,开口道:「代嫣,你为什么要这样?」

「哪样?」我不解地看着他,「跟你上床?」

他愣了下,似乎没想到我这么直白,抿着唇,在车内灯光下,明显看到神情不自然。

我好笑道:「看你不错,有眼缘,而且我这个年龄,有需求很正常不是吗?」

叶诚的唇抿得更紧了。

「成年男女,各取所需,你也很快乐很享受,对吧。」

我打趣地看着他,从包里掏出烟盒:「介意我抽烟吗?」

叶诚深深地吸了口气:「介意。」

「哦,那算了。」

我遗憾地把烟放回了包里,又侧目问他,似笑非笑:「还有什么要问的吗?我要回家了,并且我希望以后我们都不要再见面了。」

「所以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叶诚下定了决心似的,目光深沉:「你把我当成什么?」

「one night。」

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不是也给我钱了吗,一场交易而已,叶律师,你这么质问我,我会以为你认真了。」

「对不起,我一开始以为,你跟那种夜场的女人一样……」

「你没有误会,我就是你以为的那种女人。」

我看着他,忽而笑了:「你打听过我吧?我当年在学校很出名。」

出了名的烂,出了名的臭,在 KTV 兼职干夜场,被人疯传是出来卖的,后来险些被勒令退学。

人生无常,兜兜转转,毕业后我还是做了夜场。

如果他打听得再细致一点,就会知道我当时还谈了个男朋友,叫周烬。

一个小混混,有着跟我一样烂透了的人生,最后还因为犯了事,在海港湾被追捕,最后跳海不知所终。

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死得透透的。

这些都很好打听的,又或者还有人说今朝的老板付雷对我颇多照顾,因为我跟他睡过,是他的女人。

很多很多,流言蜚语,是我用脚趾头都想得到的。

叶诚沉默了下,突然莫名跟我说了句:「你家里挂在客厅的那幅画是你画的吧,一个沉醉的舞者,赤脚踩在荆棘上跳舞,袜子被血染红,我还在九京的校内网,还看到了当年你参赛的获奖作品,是一只被箭穿透的孤雁,于半空掉落,你给它起名叫坠落,代嫣,其实你真的很有天分,画出的画让人很容易产生共鸣。」

「所以呢?」

他顿了顿:「我不知道,我第一眼见你,总感觉你很特别,像是随时会破碎的玻璃瓶,但是又高高在上,耀眼极了……我承认我有被你吸引,对你有好感,你让我有不一样的感觉,我很抱歉从别人嘴里打听了你,一开始我选择了相信自己的耳朵,现在,我想我应该重新认识你,你和他们说的不一样。」

我嘴角的笑一点点凝结,眼底化为不为人知的阴冷:「随便把男人往家里带的女人,会是什么好东西,你错了,叶律师,到此为止吧。」

4

叶诚迟早会明白,我真的不是什么好人。

若他对我没有任何价值,我根本不会接近他。

现在,我想跟你们讲一讲我的故事。

我叫代嫣,我的人生,死过两次。

一次是十九岁那年,我妈突发心肌梗塞,悄无声息地死在了家里。

一次是二十三岁那年,周烬跳海,不知所终。

书上说,年少不遇惊艳之人,青春不过轰烈之事。

人的一生,就该平淡如流水,安稳流淌,无大风大浪,偶尔激起小的水花,让它归于平静,才是最终圆满。

平凡人的一生,不该掀起惊涛骇浪,否则会撞得头破血流,哪怕十年二十年,回首过往,嘴里仍有一股血腥味。

很不幸,我便是这样的人。

认识周烬时,我是九京的大一学生。

那时我家住在苹果湾小区 B 幢 5 号楼 601 室。

那是一处传统意义上的老小区,两室一厅,楼房很旧,没有电梯,回家需要爬楼梯。

底层房屋很潮,六楼还好,只是外墙长满了爬山虎,层层叠叠,虽然漂亮,却很招虫子。

夏天家里总是有杀虫剂的味道,因为蟑螂很多。

我和我妈相依为命。

她是个普通的中年妇女,在市中心的百货大楼上班,做营业员。

我妈很爱我,我考上大学那会,别提她有多高兴了,拿着手机用方言挨个通知我远在四川老家的外公外婆和舅舅。

我们是单亲家庭,在淮城举目无亲。

但我妈想庆祝,所以难得奢侈地带我去市区吃川锅火锅。

我们点的鸳鸯锅,一份娃娃菜,一份鱼丸,一份牛肉卷,以及一份蟹肉棒。

那时候的菜品分量很足,但我还是觉得不够吃,又要再点别的。

结果我妈赶忙拦住了我,不住地说:「够了够了,嫣嫣,妈妈下班的时候吃了中午剩的一个包子,现在不太饿。」

我知道她是为了省钱。

果不其然,菜品下锅,她不住地往我碗里夹牛肉和鱼丸,督促我多吃点。

我一脸无奈地嚷嚷:「妈,你这样我都没心情吃了,说好的我们俩庆祝,这摆明了是我一个人的狂欢。」

我是艺考生,学艺术有多费钱我是知道的。

我妈很节省,平时一分钱都不舍得多花。

所以我站起来也夹了菜给她:「一起吃,回头吃不饱的话再要一份面条下锅里,不过分吧?」

我很爱我妈妈,家境普通,但我从没抱怨过。

甚至从初中时开始,每年寒暑假,空闲之余,我会在家里做那种编织的小竹篮,加工一个可以挣两毛钱。

等我上了大学,已经不再是未成年,放假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份兼职。

那时市区开了一家有名的 KTV,很高端,名字叫钻石。

一个人我是不敢去那种地方兼职的,但我初中同学桃子在那里。

桃子学习成绩不好,高中没上完就辍学了,已经出来打工两年了。

钻石是个很大的 KTV,服务员很多,我在三楼的一个小超市负责上货及收银。

跟我一起搭档的有时是桃子,有时是琴姐,她们是全职,需要两班倒。

我在那里上班第三天,就见到了周烬。

一个长得很帅,笑起来很坏,高个头、单眼皮的男生。

那天琴姐去厕所了,我一个人在货架理货,他走了进来,拿了一罐可乐,头也不回地转身就走。

我放下手里的货,赶忙就追了过去:「哎,你没付钱呢。」

可乐打开喝了一口,他才好笑地看着我,扬起两道浓黑桀骜的眉:「新来的?」

我皱着眉头看他:「是,你没给钱呢。」

他「哦」了一声,一手拿可乐,一手在裤兜里摸索,最后懊恼道:「没带钱,先欠着吧。」

我是肯定不会让他走的,不悦地瞪着他:「你这人怎么这样啊,没带钱随便拿饮料,还打开给喝了。」

他看着我笑,嘴角勾起,痞气十足:「我都说了先欠着,姐姐,你别不依不饶啊。」

周烬的声音很好听,声线干净悦耳,含着隐约的揶揄,令我恼红了脸:

「你别来这套,挺大的小伙子,怎么干这种事呢?」

他上前一步,走到我面前,微微弓下身子看我,黑亮眼眸是止不住的笑意:「我干什么了?你说得我好像十恶不赦一样。」

他离我很近,高了我一个头,足足的压迫感,黑 T 恤下露出的胳膊是健康的小麦色,很结实。

我被他吓了一跳,脸一白,钱也不要了,转头进了小超市。

后来我站在收银台里面,隔着两层透明玻璃小心观望,看到他露出一口白牙,冲我笑得灿烂又张扬。

然后挥了挥手,转身离开。

琴姐回来的时候,我懊恼地向她讲述了方才的事,还描述了下他的体貌特征。

本意是想给一楼的王经理打电话,看能不能拦着人,把可乐钱补上。

结果琴姐道:「你说的是周烬吧,记账就好了,他拿东西从来不给钱的。」

于是工作第三天,我知道了周烬这个名字。

跟在钻石的老板付雷身边的一个弟弟。

时间长了,便又通过桃子和琴姐,对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

周烬还在上学,比我还小一岁,是化工职业技校的学生,那学院离九京大学不远。

据说他是付雷老家一个远方穷亲戚家的小孩。

后来周烬亲口跟我证实,他家在农村,很偏远,确实是跟付雷老家属于一个镇子的。

但并不是他亲戚家的小孩。

周烬自幼丧父,母亲改嫁,从小是跟奶奶长大的。

后来奶奶也去世了,他叔叔家占了属于他家的房子,婶子整天冷嘲热讽,阴阳怪气,硬是将十岁的他逼得离家出走。

他一路捡破烂、讨饭进的城。

然后居无定所,跟街头的流浪汉睡过同一张毯子,也曾在网吧蹭地方睡觉。

网吧老板是个好心人,给他买过几次蛋炒饭。

后来他便每天晚上来蹭地方睡觉,早上开始帮老板打扫卫生,收拾机子。

蹭了大半年,他学人家买了个马扎子和鞋油之类的东西,在街头给人家擦皮鞋,一块钱一双。

再后来遇到了付雷。

十几年前的付雷,也是农村出身白手起家的年轻小伙。

什么都干过,什么都敢拼。

他在火车站附近开连锁餐饮店的时候,周烬就在他店门口摆摊给人擦皮鞋。

火车站人来人往,餐饮店是二十四小时营业。

周烬有时凌晨两点还在。

有一天晚上付雷蹲在他面前抽烟,跟这个早熟的孩子闲扯了几句,觉得他挺有意思,又是老家同一个镇子上的,便说要帮他。

周烬大喜:「哥,我要进你的餐饮店工作,在后厨刷盘子也行。」

付雷摇了摇头:「你年龄太小,万一有人举报我招童工,这不是玩死我吗。」

「小子,想跟我混,先去上学,大字都认不全,我要你干什么。」

付雷资助他上寄宿初中,初中毕业上技校。

在这期间,付雷的餐饮店因经营不善倒闭了,他又寻了个门面,搞一把大的,跟人合伙投资开 KTV。

钻石开业的时候是真隆重,生意也是真的好。

钱挣得太多会招人嫉妒。

付雷庆幸自己是跟人合伙开的店,那合伙人跟他是多年的朋友,叫孙大闯,人称闯哥。

付雷在火车站开餐饮店的时候,闯哥在后面一条街开修手机店和棋牌室。

他比付雷有脑子,也有实力,火车站附近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闯哥在那一带很有名。

有名到什么程度呢。

你上午钱包被偷了,下午托人找到闯哥,闯哥叼着烟打牌,随手打个电话,不出一个时辰,你的钱包就能被送来。

大花臂,粗项链,体形魁梧微胖,长相凶悍,这就是闯哥。

没人知道看着斯斯文文的付雷是怎么跟闯哥成朋友的,事实是他们确实是很好的朋友,闯哥喝多了的时候,会在酒局上拍着付雷的肩,感慨:「雷子是我一辈子的兄弟,当年我在火车站开手机店,卖给一个外地人用过的话费充值卡,妈的三十块钱而已,他跟疯了一样拿刀捅我,好长一把刀,我肠子都快出来了,周围的人都吓跑了,要不是雷子冲过来帮我,我 TM 早死在那人手里了。」

过命的交情,自然是不一样的。

5

我一整个暑假都在钻石打工。

跟周烬的第二次见面,是在他拿走了可乐的次日晚上。

KTV 三楼金碧辉煌,灯光璀璨。

小超市在三楼中间位置,为的是方便顾客买东西。

没人的时候,我在吧台切果盘,桃子躲懒去跟她网恋男友打电话。

然后隐隐约约的音浪声中,隔着老远我看到电梯门开了,几个胳膊上满是纹身的男人面色不善地走了出来。

然后他们从玻璃门前经过,去了走廊尽头的一个包间。

我顺着目光看了一下,很快低下了头。

为首的男人尤其年轻,双手插兜,嘴里叼着根棒棒糖,眉眼冷峻,一脸桀骜。

正是周烬。

他们进了包厢,门没关紧,不多时里面传来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声,夹杂着谩骂和哭喊。

最后是几个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男人被踹了出来。

那是我第一次见周烬打人。

抬脚将人踩在脚下,拳头一下下地砸在对方脸上,沉闷的砰砰声,令人心惊胆战。

最后那少年直起身子,掰了下发酸的手腕,神情阴冷地看着那些人:「滚,以后再敢来这儿,老子见一次打一次。」

那帮人屁滚尿流的时候,我适时地把头低下了。

然后不知过了多久,在我认真切果盘的时候,脚步声走近,伸过来一只手敲了敲桌子。

「姐姐,咱俩是不是在哪儿见过?」

熟悉如昨日的声音,已没了方才的凶狠,反而带着几分戏笑和揶揄。

可是那只敲桌子的手,刚刚分明像把锤子在砸人。

我手一顿,抬头对上那双漆黑的眼睛,尴尬地笑:「我们昨天才见过,呵呵。」

周烬勾唇,双手撑在桌子两侧,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欠你多少钱来着?」

「啊?你没欠我钱。」我一脸认真,「别闹了弟弟。」

这声「弟弟」说出口,周烬愣了下,接着眼中笑意渐浓:「你昨天不是这个态度。」

「……你昨天,也没打人。」

他挑了下眉,很快轻咳一声,解释道:「你怕什么,我又不打女孩子。」

虽然不打女孩子,但是打架的都不是好孩子。

我在心里腹诽了下,笑了笑没再说话,低头切水果,心里盼着他赶紧离开。

结果他却悠哉地倚在吧台,一边吃果盘里的水果,一边有一搭没一搭地跟我聊天:

「你叫代嫣对吧,九京的学生?」

「你来这里兼职,王德兴给你多少钱?」

「你晚上回家的时候怕不怕?有人接你吗?」

彼此又不熟,问题还这么多,真的很讨人嫌。

但他一本正经地看着我笑,一脸无畏,漆黑的眼眸坦荡又深邃,仿佛没有察觉到任何不妥之处。

也不知是真不懂,还是在装不懂。

我皱着眉,正想着该如何回答他,玻璃门外,一个染黄头发的青年,叼着烟过来了:

「烬哥,干吗呢,走啊。」

周烬应了一声,起身离开时顺手从一旁货架上拿了两罐可乐。

我以为他是给那黄毛青年拿的,结果他将其中一罐放在吧台桌上:「我还有事先走了,这个给你。」

真行。

待他们走后,我将那罐可乐重新放回了货架上。

在我的认知里,周烬与我是两个世界的人。

我从小学习成绩优异,是周围人眼中的乖乖女。

而周烬,是个混混。

他时常来钻石,因为这里是付雷的地盘,他在替他看场子。

表面光鲜亮丽的钻石,辉煌耀眼,暗地里悄无声息滋生的那些东西,是我这个在小超市收银理货的服务生不会知道的。

我后来经常在钻石见到他。

他常和那个叫他烬哥的黄毛青年在一起。

黄毛看着跟他差不多大,圆圆的鼻头,长得挺有喜感,他们都叫他小六。

在周烬第三次顺手送我可乐时,小六倚着玻璃门,笑得一脸不怀好意,叫了我一声「嫂子」。

我吓了一跳:「你,你别乱叫啊!」

黄毛一脸无辜,正要开口说什么,被周烬转身一巴掌拍在头上:「滚蛋!」

然后他将一罐可乐放在桌上,看了我一眼。

少年看着镇定,轻咳一声,耳朵还是微微泛红了。

目光对视,我很快移开,将那罐可乐推了回去:

「我不喜欢喝可乐,你拿走吧。」

「那你喜欢喝什么?」

「……白开水。」

「……你有保温壶吗,我去帮你倒。」

那天下班,已经晚上十点多了。

而城市夜生活到处还很热闹,街上车辆也多。

钻石离我家骑电动车也就不到十分钟路程,一开始来这兼职我妈接过我几回,后来在我的劝说下慢慢也放了心,愿意让我自己骑车回家。

但我没想到,那天我刚换完衣服出了门,就看到了周烬。

他骑在一辆很酷很炫的摩托车上,见我出来,将手里的烟给掐灭了,笑得一脸灿烂:

「姐姐,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我家离得挺近的。」

「那你送我回家?」

他挑着眉毛,勾起嘴角:「待会我再送你回来?」

我终于叹息一声,无奈道:「周烬,我跟你不熟。」

潜意识里,我觉得应该和他划清界限。

这小混混近日的行径,摆明是想泡我,我应该将他这种念头掐灭在萌芽里。

果然,话说出口,周烬不笑了,看着我认真道:「以后不就熟了,人与人之间哪有一开始就熟悉的。」

「你知道我的意思,我们压根不是一路人,以后也不会熟的。」

言尽于此,周烬眼神一暗,沉默了下——

「好,我懂了。」

然后他戴上了头盔,骑着摩托车轰隆隆地开走了。

后来我在 KTV 再见到他,他不会多看我一眼,神情漠然,走路目不斜视。

也没有再跟我说过一句话。

桃子还凑过来问:「周烬怎么了,之前不是有要追你的苗头吗,这么快就熄火了。」

我敲了下她的头:「你别瞎说。」

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是要泾渭分明的。

我是好学生代嫣,他是小混混周烬。

不出意外,永无交集。

然而暑假开学前夕,最后兼职那几天,我看到了一群熟悉的面孔来这里唱 K。

年轻男女,神采飞扬,青春靓丽。

没错,是我那帮家境不错的同班同学。

我上大学后,与班里一些同学相处得不太好。

主要是九京这所名校,在淮城还有另一个名字——贵族学校。

现实生活就是如此,家境优渥的孩子,一出生就赢在起跑线,在我上初中才开始学英语的时候,他们从上幼儿园学的就是双语,已经能够流利地用英语交谈。

小说里那些不学无术的富二代,其实是很少的。

他们大都品学兼优,有最好的教育资源,有聪明的大脑,有见多识广的父母,轻轻松松就能上好的学校。

而我和其他一些家境普通甚至贫寒的孩子,为了考上那所大学,挑灯夜读,不知要付出多少倍的努力和心血。

更难为情的是,当我们好不容易披荆斩棘冲破层层关卡来到罗马,才发现更多的人,一出生就已经在这里。

罗马没有瞧不起我们,会给贫困生补助,老师们也一视同仁。

但它其实也有自己的生存法则。

如我们这些「外来者」是一个派系,「本地人」又是一个派系。

九京毕竟是所名校,学生大都有良好的教养,骨子里有再多瞧不上的鄙夷,至少表面上都能和平共处。

我原本也是能跟她们和平共处的。

但是很不幸,我被隔壁物理系的系草陈嘉贺表白了。

之所以说不幸,是因为陈嘉贺长得眉清目秀,一脸腼腆的书卷气,笑起来还有两个浅浅酒窝。

其实他是我的高中同学,我们很早之前就认识了。

陈嘉贺性格腼腆内敛,只因为长了一副清隽的面孔,大一刚开学时,就吸引了很多女生的目光。

其中就包含了我们宿舍的张佳佳。

张佳佳家境好,家里是开证券公司的,名副其实的白富美,且性格开朗,喜欢陈嘉贺也敢明目张胆地说出口,人尽皆知。

她缠了陈嘉贺很久,导致这个一根筋的傻子,直接站在我们宿舍楼下,当众跟我告白。

他说:「代嫣,我从高中时就喜欢你了,你能不能做我女朋友?」

他不知道,他的喜欢会将我推入怎样的境地。

我跟张佳佳她们的关系谈不上多好,但也没到交恶的地步。

而他促进了这种关系的崩塌。

陈嘉贺没有错,他跟我一样,都是普通家庭的小孩,凭着自己的能力努力考上这所大学。

高一时我们还坐过一段时间的同桌,我理科成绩不好,他还经常帮我讲解数学题。

他笑的时候,脸颊上的酒窝格外好看。

我至今想起来,都记得自己曾经也是对他有好感的。

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们本该是一类人。

家境普通的两个小孩,同样吃过生活的苦,彼此更能理解,心意相通。

相互鼓励和奋进,走到一起也是水到渠成的事,毕业后踏入社会好好工作,未来会有无限可能。

但我很明智地拒绝了他。

因为那个时候,我更爱的是自己,我要明哲保身。

人心的复杂和险恶,是我很早的时候就体会过的。

陈嘉贺很好,但他还没强大到可以保护我在女生之中不被欺负。

张佳佳看我不顺眼,她们在宿舍里的冷嘲热讽,指桑骂槐,很快演变成一个帮派。

并且这个帮派越来越大,连一些男生也戴着有色眼镜看我。

她们说瞧不出来啊,装得一脸无辜,这么会勾引人。

越是这种文静老实的女生,骨子里越骚,顶级绿茶,谁喝谁知道。

跟她们交好的一些男生,有的开始试图勾搭我。

我忍了很久,在他们变本加厉之前,收集了证据,交给了辅导员。

我素来成绩好,老实本分,给老师留下的印象很好。

总之就是辅导员逐一约谈了她们之后,还帮我换了个宿舍。

如此一来,他们更记恨我了。

而且命运的齿轮再次无情向我碾压。

我和宋俏成了室友。

6

我和宋俏有一个仅有我们俩才知道的秘密。

那个秘密就是,我原本叫宋嫣,不叫代嫣。

她爸爸宋景阳,也是我的爸爸。

不,更准确地说,曾经是我的爸爸。

没人生来是单亲家庭的孩子,只因宋景阳婚内出轨,在我妈身怀有孕时,他谎称单身,仗着一副小白脸的长相,哄了一个物流公司老总的女儿,也怀上了他的孩子。

宋景阳痛哭流涕地跪在我妈面前,说他要是不离婚娶那个女的,那个女的会整死他。

当年的事太遥远,我无从得知我妈是怎样的心情,选择了离婚。

宋景阳净身出户。

他本来也没什么钱,家里一套两室的房子,不多的存款,都给了我妈。

然后他拍拍屁股,施施然住进了女方家的大别墅,去了女方家的公司上班,成了正经的上门女婿。

后来也是混得人模狗样,被人称为宋总。

他们之后除了宋俏,还生了个儿子。

但我知道,外表风光无限,实际宋景阳被那一家人拿捏得死死的。

他从不敢来看我和我妈一眼,因为在我很小的时候,他曾良心发现来家里一趟,买了很多玩具给我。

后来被他现任老婆发现,差点跟他闹翻了天。

软弱的宋景阳,发誓会跟我们划清界限,再也不来往。

其实他想多了,在他走后,我妈就逼着我将那些玩具扔进了楼下垃圾桶。

我抱着不撒手,她打我,然后我哭了,她也哭了。

她这辈子毁在宋景阳手里。

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我是有爸爸的。

小学六年级时,知道了宋俏的存在。

那时我成绩好,被老师带着去参加了市里的作文比赛,刚巧宋俏也参加了。

她打扮得像个小公主,珍珠裙,红皮鞋,两条辫子又黑又亮。

而且带她来参赛的,正是她爸宋景阳。

我原本也应该是由家长带着来的,可惜我妈要上班,不舍得请假,只能麻烦了老师。

我看到了父慈女孝的宋景阳和宋俏,儒雅的他蹲在地上,捏了捏她肉嘟嘟的小脸,宠溺道:「俏俏千万不要紧张哈,有爸爸在,待会比赛完了,爸爸带你去吃麦当劳。」

那年十一岁的我,还不是很懂事,骨子里对亲情和爸爸的渴望战胜了一切,我希望宋景阳也能看到我,所以我主动走到了他面前,也唤了他一声:「爸爸。」

然后我看到宋俏疑惑地看着我,以及宋景阳脸上大惊失色的尴尬神情。

更讽刺的是,那场作文比赛,题目竟然是父亲。

比赛完了之后,宋景阳果真带着宋俏去吃了麦当劳。

老师送我上公交车的时候,我坐了一站就下了车,拼了命地往回跑。

然后我坐在麦当劳门口,隔着透明玻璃,看到那对父女笑意盈盈,温情无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