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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民小生了解到,

9月1日起,

北京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将专款专用;

12月1日起,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给

满足条件的家庭成员共济使用。

专款专用专在何处?

家庭成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履行什么程序才能共济使用个人账户?

9月1日起,

个人账户定向使用

按照国家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的要求,个人账户资金应专款专用。 2022年9月1日起,个人账户资金实行记账管理,参保人员不可自由支取,实现定向使用,主要用于支付参保职工本人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药费用。 9月1日前已划入医保专用存折中的个人账户资金,参保人员今后仍可随时取现使用。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为什么要定向使用? 通过个人账户资金的逐步积累,形成医疗储备金,解决个人和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用负担,增强抗风险能力。 通过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减轻家庭现金支付负担,构建“我为家人、家人为我”的新的保障机制。 异地安置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否定向使用? 自2022年9月1日起,异地安置人员个人账户与北京市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模式、计息方式相同。个人账户定向使用前未分配或邮寄到代发银行账户资金,仍按照原模式管理。 城镇职工跨统筹地区流动时,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如何处理? 参加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在职人员办理将外省市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资金转入北京市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并入北京市个人账户,统一管理;办理转出业务时,个人账户资金转移至新参保地。

12月1日起,

个人账户可家庭共济

自2022年12月1日起,允许参加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父母、子女共济使用家庭成员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和共济对象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使用范围规定的相关费用,并可使用个人账户为本人和共济对象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缴费、购买北京市补充医疗保险(现阶段特指北京普惠健康保)。 家庭成员共济使用个人账户的顺序是什么? 为此,医保局回应称,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转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使用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时,应先使用完本人个人账户资金,再按备案顺序使用他人个人账户资金。 参保人如何办理个人账户家庭成员共济使用备案? 2022年10月15日起,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或各区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共济使用备案。备案成功后,自2022年12月1日起,可共济使用个人账户资金。

明年起,

职工门诊待遇不设封顶线

门(急)诊2万元以上按60%支付

除了这些,民小生还了解到,自2023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医疗费用上不封顶,在最高支付限额2万元以上的,由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60%。 目前,北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发生的符合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急)诊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2万元,超出2万元部分由个人负担。自2022年度起,城镇职工大病医疗保障起付标准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一致,调整为30404元。

出品: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素材来源:光明网、北京晚报、新京报

编辑:姜玉函

责任编辑:刘烨烨

主编: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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