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8年夏夜,30多岁的韦大在家里熟睡,忽然感觉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惊醒后,在朦胧夜色中,他看到床前站着一个黑影,举着一把刀,向自己砍来。韦大吓得用手护住头、往后缩,但黑影上前,连挥十几下。
看黑影跟疯了一般,韦大嗷嗷大叫。兴许是怕这叫声招来其他人,黑影终止了行动,转身就跑了。
第二天,县尉来到案发现场。先察看了韦大的伤势。
虽然身中十多刀,但大多是轻伤。最严重的一处,是他用手挡刀护住头时,砍掉了一个手指头。
通过询问,县尉得知,韦大是个30多岁的光棍,样子丑,性格老实,不招惹是非,没听说有仇家,排除了仇杀。
再一看韦大家里,除了有门窗和床,几乎是家徒四壁,没一点值钱东西。邻居也都证实,韦大就是个穷光蛋。那劫财的可能性也被排除。
这样一个30多岁,老实本分的穷光棍,究竟招惹了谁呢?还狠下心挥了十几刀?
在左邻右舍的询问中,县尉听到了一条重要信息:韦大刚订了一门亲。他用几担粮食做聘礼,和一个叫阿云的13岁姑娘订了亲。县尉一想,这就对上了,挥十几刀都才轻伤,可见力气很小,与韦大有着亲密联系的阿云,嫌疑很大。
县尉立马传召阿云,一来,便厉声说道:“阿云,你砍伤丈夫,还不如实招来!”
小姑娘哪里经得住这架势,一五一十全招了。
原来,阿云自幼丧父,跟母亲相依为命,生活很苦。不久前,母亲也病逝,叔叔贪图小利,就做主把她许配给了韦大。见韦大又老又丑又穷,阿云很不情愿。一想到自己的不幸,她所有的愤怒都堆积到了韦大身上,便半夜跑到韦大家里,但奈何人小气弱,又害怕,瞎挥了十几刀后,就跑了。
就这样,这桩未遂凶杀案就侦破了,县衙给阿云定下“谋杀亲夫”的罪名。案情简单清晰明了,但阿云案的历史影响这时候才真正开始。
谋杀本来就是重罪,谋杀亲夫更是罪上加罪。定罪后,按程序,县衙将案卷送到了所属的登州衙门。
知州许遵一看案卷,就来了兴致。许遵是进士出身,在大理寺当过官,普遍认为他懂法、会判案。当时有小道消息说他要高升了。
不管是出于在阿云案表现一番,还是同情阿云遭遇的原因,许遵决心对她网开一面,改了初审结论,认为就是普通人行凶未遂。
这一下,阿云从斩立决,甚至凌迟,一下变成了判个流放几年。
许遵这么判,提出了两点:一是守丧期内不许婚嫁,阿云和韦大的婚配是无效的,所以不是夫妻关系,只是普通人与普通人的关系;二是阿云接受传唤后,主动供认犯案经过,属于自首范畴,可以从轻发落。
许遵的改判,他说了不完全算数,还得呈报中央的审刑院和大理寺。
到了这一环节,他们接受了许遵的部分意见,认为阿云确实没有谋杀亲夫,但也是谋杀未遂。所以,在初审和复审的间,取了一个折中,改判“谋杀已伤”。虽然比“谋杀亲夫”罪行要轻,但也逃不过一个死。
接着,来到了第四轮,判决上奏给宋神宗。
宋神宗看了后,很同情阿云,他大笔一挥,将判决结果改为“敕贷其死”,也就是说,可以出钱赎免死刑。这算是给了阿云一条活路的可能。
但许遵知道这个终身判决后,非常不满,他觉得,这些朝廷的大官们,都太没有慈悲之心了。对于阿云这样几担粮食就能卖掉的穷苦人家来说,“敕贷其死”就是等死。他决心,再为阿云一战。
他开始埋头翻阅法律条文,发现就在不久前,宋神宗发布了一条法令:谋杀未遂伤人的,如果自首,可以减轻二等处罚。
这不就是为阿云量身定制的吗?许遵大喜,以这条法令上诉到刑部,但刑部觉得审刑院和大理寺判的没问题,维持了原判。
到这,本来阿云案是尘埃落定了。可偏偏人生充满了戏剧性,许遵升迁了,还升到了大理寺,成为了大理寺的老大。
许遵准备推翻阿云案重审,招致了御史老爷们的弹劾。老爷们认为许遵沽名钓誉,借职务之便徇私枉法、追求自我表现。
身在官场,自然不能随心所欲,许遵也压力山大,但骨子里那股倔劲,还是让他直接在朝堂上,向宋神宗陈诉了阿云案。陈诉中,许遵直接批评刑部,请求将案件发给“两制”讨论。
“两制”是翰林学士和中书舍人,是皇帝的决策班子。刚20岁、才登基不久又心怀变法心思的宋神宗接受了请求,就这样,阿云案不再是一个普通案件,而是引发了整个朝堂官僚们的激烈争论。
接下来长达一年的时间,司马光的保守派和王安石的改革派,开始了激烈的律法之争。发难、弹劾、成立专案组,一轮又一轮。宋神宗不得不在半年内,连下三道诏书,不断重复:以后谋杀了自首的嫌疑犯,统一交给皇上定罪。
就这样,由宋神宗一锤定音:阿云判处有期徒刑37年。但很快,就遇上了天下大赦,阿云恢复了自由之身,重新嫁人生子了。
阿云可能也想不到,自己当时一腔愤懑的行为,竟会成为国家变法中的一环。17年后,宋哲宗即位,司马光出任宰相,否定王安石变法,再次重提阿云案。但此时的阿云案,已经无关乎她的性命,而是执政执法方略的讨论。已经30岁的阿云,不知是否幸福,但确实是重新活了一条命。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